傍晚6点10分更新

虽然扎拉家属敦促以更重的罪名来提控五名嫌疑人,但是总检察署维持原来计划,于明天以刑事法典的霸凌条文来提控嫌疑人。

《每日新闻》报道,总检察长杜苏基表示,他们将在明天于沙巴亚庇儿童法庭,继续提控五名未满18岁的嫌疑人。

他也证实,这五人仍将在新立的刑事法典第507C(1)条文下被控。

““我们将(按原定计划)继续。”

明天提控无关扎拉死亡

另外,总检察署今午发文告回应扎拉家属的要求。

它表示,在仔细检视警方的调查报告后,才决定使用刑事法典第507C(1)条文在提控嫌疑人。

它强调,这次提控仅针对霸凌行为,与扎拉死亡没有关联。

总检察署也批评扎拉家属律师在文告中,提及的“万一嫌疑人认罪”等事项,乃推测和没有事实依据的说法。

“因此,本部门再次强调,本案中根据刑事法典第507C(1)条文提出的控状,是基于调查所获得的证据和事实。”

“在此情况下,验尸庭程序仍需进行,以确定扎拉的真正死因。”

扎拉家属昨天通过律师团队文告表示,检方所建议使用罪名过轻,与本次悲剧的严重程度不符,同时也希望避免未来受制于双重起诉(double jeopardy)的法律原则。

他们要求总检察长重新考虑检控决定,改用刑事法典第507D(2)条文,即涉及挑衅他人自残或伤害他人的罪名来起诉五名涉嫌霸凌扎拉的嫌疑人。

在刑事法典第507C(1)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将面对最高1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