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党派议员建议改革,法案二读前须交特委会审查
国会廉正、治理与反贪跨党派小组主席赛依布拉欣在记者会上指出,《议会常规》第80B(3)条文实际上允许这么做。
不过,他援引议长佐哈里阿都今日在下议院的裁决指出,法案并不会自动交付特委会,而需由相关委员会主席致函负责法案的部门来启动程序。
“如果可以……我们要求这能自动完成。”
国会报道
跨党派国会议员小组建议,所有法案在二读前必须交由相关的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审查。
国会廉正、治理与反贪跨党派小组主席赛依布拉欣在记者会上指出,《议会常规》第80B(3)条文实际上允许这么做。
不过,他援引议长佐哈里阿都今日在下议院的裁决指出,法案并不会自动交付特委会,而需由相关委员会主席致函负责法案的部门来启动程序。
“如果可以……我们要求这能自动完成。”
议长回应议会常规疑窦
《2025年政府采购法案》二读期间,国盟马樟国会议员袁怀绍提起《议会常规》第80B(3)(a)条文,质问该法案何以没有交付特委会审查。
该条文阐明,特委会的职责是审查所有已完成一读的法案,公共账目委员会审查的事务除外。
佐哈里当时告诉袁怀绍,法案不必然须交付特委会,除非相关部门有此意愿。
土团党必鲁兰国会议员罗纳建迪再次提起此事,佐哈里则回应,特委会主席必须致函相关部门,法案才会交付特委会。
指交付特委会乃强制措施
国盟党鞭达基尤丁在另一场记者会上表示,《议会常规》第80B(3)(a)条文规定必须交付特委会审查法案。
他指出,条文中的措辞,英文版本使用“shall”,而马来文版本使用“hendaklah”。
“这意味着这是强制性的,是特委会的职责,必须立即审查已完成一读的法案。所以国盟的问题是,为何上周一完成一读的《政府采购法案》没有交付相关委员会?”
促改革特委会授更大权力
与此同时,赛依布拉欣也提议就特委会展开其它改革,如赋予审查国家年度预算的权力。

他也建议增加特委会的数量,以便每个委员会都能监督一个部门,而不是像现有制度那样由一个委员会监督多个部门。
“特委会的报告应在下议院提呈与辩论,并且获得正式记录。”
他进一步要求修改《议会常规》,赋予特委会传召证人、决定出席者、发出传票、在涉及藐视议会的案件中展开程序,以及召开混合或公开听证会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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