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吉隆坡高庭上周五谕令政府,立即向已故荷兰模特儿伊娃娜的母亲支付110万令吉赔偿,但这项庭令如今却为上诉庭所拦下。

以莫哈末再尼(Mohamed Zaini Mazlan)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定,政府可以暂缓执行高庭命令,因为此案属于特殊情况,而且死者母亲克丽丝汀娜(Christina Carolina Gerarda Johanna Verstappen)的利益也不会因此受损。

“高庭指示,赔偿金立即汇入答辩方律师的托管账户。不过,上诉方解释,作为政府机构,其付款流程并不简单,(因此)要求即时付款可能造成具体困难。”

“然而,我们注意到没有不付款的实际风险。如果上诉失败,政府可以履行判决。”

“维持现状不会损害答辩人,毕竟判给答辩人的款项并非金钱得益,因此拒绝暂缓执行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因此,我们满意有特殊情况需要暂缓执行。基于这些理由,我们批准这项申请。(我们)不发出堂费指令。”

法官莫哈末再尼是今早听取了政府的联邦高级律师刘洪斌(Liew Horng Bin)和克丽丝汀娜的代表律师山卡拉的陈词后,宣读了这次的裁决。

其他两名承审法官是:依斯迈依布拉欣和林福良(Lim Hock Leng,译音)。

家属律师投诉政府不回应

稍早前,山卡拉在反对政府的暂缓执行申请时向上诉庭投诉说,尽管他们发出了许多信函,询问当局调查伊娃娜死因的进展,但至今却一无所获。

“什么都没有。完全沉默。尊敬的法官,高庭法官今年7月29日便发出庭令,我在11月3日也写了信(寻求最新进展)。(但)没有回复。”

“这是藐视法庭。政府履行法定职责会有多大的损害?恕我直言,要求暂缓执行是胡说八道,完全荒谬。”

伊娃娜是名18岁荷兰籍少女,她于2017年12月7日约下午2点被发现,裸身陈尸在吉隆坡Cap Square公寓6楼的阳台,据称是从20楼的某单位坠下。

最初,警方依据“猝死报告”把案件定性为自杀。但克丽丝汀娜质疑该结论,除了指控警方存在渎职和失当行为,也不排除案件存在他杀的可能。

2019年3月8日,验尸庭裁定伊娃娜死于“不幸事故”(misadventure),推翻了“自杀”的说法。尽管如此,不满的克丽丝汀娜同年向高庭提出上诉。

高庭法官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在2019年11月22日推翻原判,裁定死因属“被某人或不明人士致死”,并谕令总检察署指示警方重新展开深入调查。

由于案件没下文,克丽丝汀再度于2020年11月20日入禀高庭,起诉全国总警长、查案官费查、内政部长和马来西亚政府。

今年7月29日,高庭再度裁定克丽丝汀胜诉,答辩方需向其赔偿110万令吉,同时也针对此案件发出其他庭令,包括职务履行令(mandamus order)。

高庭上周五(11月14日)谕令政府在48小时内向荷兰模特儿伊娃娜的母亲,支付法庭今年7月裁定的110万令吉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