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议限制首相任期的修宪案,为前首相纳吉未来再度担任首相提供了一线机会,尽管时间将相当短暂。

根据政府昨日提呈的宪法修订案,有关规定将具追溯效力,任何首相的最长任期为10年,无论是连续或非连续任期。

然而,这10年任期不包括国会解散后担任看守首相的时间。

纳吉于2009年4月3日宣誓就任首相,扣除其看守首相期间后,实际担任首相8年11个月零1天。

这意味着,如果他未来重新当选国会议员,并成为执政联盟的一员,纳吉仍可再出任首相1年零29天。

目前,纳吉因SRC国际公司案件入狱,并在一马公司贪污案中被判处额外15年监禁。

根据规定,前囚犯在服刑完毕后的5年内不得参选,因此现年72岁的纳吉要重返布城的可能性很渺茫。

不过,巫统正为这名前首相争取全面特赦,这或将加速他重返政坛的步伐。

慕尤丁依斯迈仍可任相

除了纳吉,若任期限制落实,其他仍符合资格再任首相的前首相还包括慕尤丁与依斯迈沙比里。

慕尤丁曾任首相533天,因此仍可再任8年6个月15天。

依斯迈沙比里则任职415天,仍有超过8年11个月的任期空间。

不过,两人的政治仕途前景正在走下坡。

慕尤丁去年12月在伊党施压下辞去国盟主席职,其领导的土团党也陷入分裂风波。

依斯迈沙比里虽仍是国会议员,但国阵在其领导下的选举成绩不佳,使他在政坛处于边缘地位。

至于现任首相安华,他至今已执政逾3年3个月,意味着他仍可再任约7年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