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吉隆坡高庭裁定,政府于2023年3月撤管液体和凝胶状尼古丁产品的做法违法不合理,时任卫生部长扎丽哈捍卫其决策,强调旨在更长远地管制电子烟产业。

扎丽哈今天在面子书贴文,为她于2023年3月31日将液体和凝胶状尼古丁产品从《毒品法令》第一附表删除的决定辩护。

扎丽哈解释,撤管液体和凝胶状尼古丁是关键的一步,唯有如此,政府才能对这类电子烟产品进行管制并征税;毕竟即便查禁,它们在黑市早已泛滥成灾。

“评估这项决定必须着眼于更宏观的大局。我们绝不能放任市值达数十亿令吉的庞大产业,在毫无记录、没有注册且缺乏监管的灰色地带中肆意运作。”

“将其移出《毒品清单》,是引导该产业走出黑市的试金石。如此一来,其供应链不仅能公开透明并受到监控,政府也得以依法征税。当时的内阁会议,也对此深入细致地讨论过。”

纠正错误法律诠释

扎丽哈更将此举形容为联邦政府的一次“大胆尝试”,强调正是这项决定,催生了《2024年公共卫生吸烟产品管制法令》。

她形容,她于2024年亲自提呈相关法案,催生了这个极具里程碑意义的法令,至今“成功捍卫了国民的健康福祉”。

扎丽哈透露,她接获通知,卫生部将会上诉高庭的判决。

扎丽哈指出,这次上诉至关重要,唯有通过司法厘清,方能纠正外界对卫生部长在涉及国家战略利益与政策决策时,所拥有的行政权力的法律诠释。

《当今大马》联系了卫生部,以寻求回应。

吉隆坡高庭昨天(15日)裁定,政府和卫生部于2023年将尼古丁液体和凝胶产品从《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管制名单剔除的决定不合法、不合理,且未适当咨询大马毒药委员会。

本案原诉人是3个非政府组织,即儿童之声(VOC)、大马烟草管控理事会(MCTC)和大马绿肺组织(MGLA);而答辩人是时任卫生部长扎丽哈及马来西亚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