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6点22分更新

国会报道 由于朝野国会议员反对被视为“倒退”的免责条款,政府展延二读《2026年监狱法令修正案》,以转交给相关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PSSC)研究。

内政部副部长三苏安努亚(Shamsul Anuar Nasarah)是今日在14名朝野议员参与辩论后,于国会下议院宣布此决定。

“内政部同意,将该法案交由国安特别遴选委员会及人权特别遴选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引发最多争议的是拟议新增的第63A条文。该条文规定,若监狱官员或任何遵照监狱总监命令行事的人士,在“善意”且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采取行为或造成疏忽,将可免于面对法庭诉讼。

担心助长监狱官员滥权

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兼前副法律部长蓝卡巴引用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近期发布的报告提出质疑,该报告涉及去年1月太平监狱骚乱事件。

“如果这项新的第63A条文被纳入修正案,它可能会比现有制度更为倒退,而不是进步,这与团结政府改革的精神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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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地,国盟本同国会议员阿旺哈欣(Awang Hashim)也表达担忧,认为该条款可能使监狱官员“变得无法被追究责任”,从而助长滥权。

此外,行动党甲洞国会议员林立迎提到第9条文,指该条文旨在修订第537号法令第60(2)(d)条文,以规定监狱官员奖励基金也应包括,所有从处置任何被扣押财物,或在监狱搜查过程中发现,但其所有权不明的财物中所得的款项。

目前,第60(2)(d)条文规定,只有在监狱搜查过程中被扣押或所有权不明并被发现的款项,才可存入监狱官员奖励基金。

林立迎认为,修正案必须就任何被没收财物设立正式的所有权记录机制,建立让物主可申领其物品的制度,确保处置过程透明,并规定出售所得在申领期限届满前必须存入独立账户。

质疑装电子监控设备条文

此外,国盟瓜拉吉打国会议员阿末法古鲁丁(Ahmad Fakhruddin Fakhrurazi)批评新增的第460A条文,即赋权监狱总监,下令为获假释或有条件释放的囚犯安装电子监控设备。

他认为,该条文措辞过于宽泛,没区分不同风险等级的囚犯,也未考虑其罪行严重程度。

“(该条文也)没说明使用该设备究竟是否特殊措施,抑或会成为常规行政做法。”

他也以同样理由批评新增的第66A条文,即赋权监狱总监委任志愿者协助狱卒执行改造计划。

他指出,该法案未详细说明志愿者的来源,以及他们在参与相关计划前必须接受何种筛选程序。

“我认为,如果政府希望开放监狱系统让志愿者参与,那么该法令或至少相关条例必须明确规定最低资格标准、筛选机制、培训要求,以及志愿者职责范围。”

“否则,我们将大幅开放外人进入监狱,但在安全、专业、保密以及对囚犯本身的保护方面,却缺乏足够保障。”

前天,三苏安努亚提呈该修订案至国会下议院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