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遭柔佛王储随扈殴打的失聪司机黄荣强,如今入禀民事诉讼,起诉政府、吉隆坡总警长及全国总警长,要求赔偿并改革身心障碍者专用设施。

黄荣强在7月10日入禀吉隆坡高庭,把涉案警官道菲(Muhammad Taufik)列为第一答辩人,同时指控另一名警员涉嫌于案发1小时后在特拉华路警局强迫黄荣强撤回先前的报案。

黄荣强由Daim & Gamany律师楼代表,他在诉状中指控答辩人涉嫌蓄意伤害、疏忽职守、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同时违反警察法令与身心障碍者法令。

除了索取赔偿,黄荣强还要求法庭裁定警方是否违反法定职责,同时要求庭令强制全国警局必须设有马来西亚手语翻译员。

诉状重述,2024年5月28日在吉隆坡的St Regis酒店大厅外,黄荣强等待接载乘客时,脸部遭人挥拳殴打。

“起诉人脸部剧痛,对第一答辩人的暴力行径感到极度震惊、恐惧、创伤与屈辱。在起诉人绝无任何挑衅行为,与答辩人无合法理由的情况下案发,况且过程在公众及起诉人乘客面前发生。”

违背身心障碍者法令

诉状进一步披露,黄荣强在特拉华路警局的遭遇,指他当时不仅被施压撤回报案,连手机也遭强行没收。

“警方随后告知起诉人,唯有在他同意撤销首份报案,并删除第一答辩人挥拳殴打他的录像后,才会归还手机。”

“当起诉人拒绝并要求索回手机时,却遭遇在一旁空等数小时的待遇,期间更被剥夺使用手机的权利。”

“起诉人身为聋哑人士,全靠手机沟通与工作。手机在毫无正当理由下遭长时间扣押,且毫无将其归还的承诺,让起诉人深感恐慌、焦灼与痛苦。”

“第二、第三、第四及第五答辩人在关键时刻未能向起诉人提供沟通渠道、马来西亚手语翻译、文字转写设备或翻译设施,有违于《2008年残疾人士法令》第30条文。”

道菲是柔佛王储东姑依斯迈的随扈,他于2024年5月28日疑似不满失聪的黄荣强未听从指示,立即将所驾驶的电召车移走,因而伸手到车内打了黄荣强一拳。

事发后舆论哗然,道菲随后于同年11月4日在吉隆坡推事庭被控且认罪后,法庭勒令他必须支付1000令吉的罚款。推事下判之前,道菲通过律师道歉,律师也向推事求情,指道菲是初犯。

然而,上述判决引起当事人、捍卫自由律师团总监再益玛立以及聋人权益与福利倡导组织(DAWN)的不满,称处罚过轻且调查过程不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