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今天裁定,政府和警方在五年前非法逮捕13名“悼念2019冠病死者烛光会”参与者,必须向他们支付19万5000令吉赔偿。
法官阿南本努杜莱(Anand Ponnudurai)今早宣判时指出,警方于2021年8月19日在吉隆坡独立广场逮捕上述的集会者,同时把他们带到金马警区总部扣留之举属于非法。
“从原则而言,当一项逮捕行为属于非法时,任何随后直接依赖该逮捕而产生的剥夺自由行为,都不能仅仅因为之后进行调查或行政程序而被合理化。”
“换句话说,扣留是否合法,不能与导致该扣留发生的逮捕是否合法切割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