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公司民事诉讼案续审,辩方律师沙菲宜猛烈盘问关键金融诈骗调查人员,质疑对方的调查工作存在漏洞。

《新海峡时报》报道,沙菲宜借交叉盘问意图重点论证英国调查公司Kroll Advisory调查总监理查德(Richard Templeman)未能查明纳吉大马银行账户退回Tanore Finance Corporation的6亿2000万美元下落。

其它庭审已证实Tanore是在逃商人刘特佐所控制的空壳公司,曾被用于将6亿8100万美元的一马公司资金转入纳吉的银行账户。

理查德表示,自己追踪到了转入纳吉账户的6亿8100万美元,以及随后汇回Tanore的6亿2000万美元。

不过,他坦言,他并未调查这笔6亿2000万美元随后是否被转至别处,或最终是否绕回纳吉的账户。

沙菲宜:身为欺诈调查人员,你不认为这是个关键问题吗?

理查德:我相信自己已针对相关事项展开调查。

沙菲宜:但你没有调查这6亿2000万美元是否兜兜转转又回到了纳吉手里?

理查德:没有,我不认为自己曾这样主张过。

沙菲宜:你是否知晓,国家银行或大马银行从未要求追回流入该账户的任何资金?

理查德:我对此无法置评。

沙菲宜:你承认吧,你无法置评是因为你压根没去调查。

理查德:这不属于我的调查范畴。

沙菲宜主张,这是调查的重大疏漏,强调追查资金后续流向,对厘清纳吉是否从中受益至关重要。

理查德坚持,他的证词从未断言这6亿2000万美元在转回Tanore后,又流回纳吉手中。

未调查资金后续流向

较早前,沙菲宜质疑理查德的证人角色,指其既非专家证人也非事实证人,充其量只是整理文件并解读其中内容者。

理查德反对这项说法,坚持自己是事实证人。

“我是根据文件罗列事实。”

不过,他承认,其结论是建立在对公司调查所得文件的解读之上,而调查报告是他与团队合作完成。

沙菲宜质疑,Kroll是以资产追讨见长,而理查德却未调查涉嫌遭挪用的一马公司资金后续是否有被追回。

理查德则是承认未进行相关调查,手头没有这方面数据。

本案将于明日续审,承审法官为司法专员莫哈末利祖安(Mohamad Redzuan Idrus)。

一马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即1MDB Energy Holdings Limited、1MDB Energy Limited、1MDB Energy (Langat) Limited,以及Global Diversified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前称1MDB Global Investments Limited),是于2021年5月7日入禀民事诉讼,起诉纳吉和另7名答辩人。

另7名答辩人包括前一马公司副执行财务总监倪崇兴(Terence Geh)、前执行董事唐敬志(Casey Tang Keng Chee)、前法律顾问与集团策略执行董事卢爱璇(Jasmine Loo Ai Swan)、前SRC公司执行长聂菲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一马公司前财务长拉希(Radhi Mohamad)、一马公司前企业策略主任陈凯文(音译,Kelvin Tan Kay Jin),以及一马公司前投资长高明发(Vincent Koh Beng Huat,译音)。

根据诉状,起诉方指控各答辩人涉及违反信托责任、违反法定职责、滥用职权,以及串谋挪用一马公司资金等行为。

2025年12月26日,高庭裁定现年73岁的纳吉涉及一马公司资金23亿令吉的4项滥权罪及21项洗黑钱罪全部成立,判处监禁15年,并罚款114亿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