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财长达因遗孀奈伊玛成功挑战内陆税收局追讨3亿1380万令吉额外税款的决定。

高庭法官依哇瓦尼(Evawani Farisyta Mohammad)批准奈伊玛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裁定内陆税收局总监针对2018课税年征收额外税款的决定,存在违法及不合理因素。

法官表示,有关税务评估是根据奈伊玛数十年前,即1990年代购入的三项海外房地产作出,而这些资产在出售后可能导致双重征税问题。

奈伊玛与达因于2023年11月,在联合课税制度下,针对2017年至2019年课税年度,缴付了3149万8000令吉额外税款。

法官裁定,涉案的三项房地产,即Nantasket Beach Resort、Chauncy Place及Hotel Buckminster,价值1亿7800万美元(超过7亿令吉),属于海外资产,并非在马来西亚获得的收入。

“只有在有证据证明这些海外房地产所产生的收入是在马来西亚收到的情况下,《所得税法令》才适用。”

法官指税收局违反法律

法官表示,即使奈伊玛确实遗漏申报与这些房地产有关的收入,该问题也应涉及她在1990年代购入这些资产时的课税年度,而不是2018课税年。

法官说,要求奈伊玛提供20年或30多年前购买房地产的文件并不合理,因为税务法令只要求纳税人保存相关记录七年。

“答辩方(内陆税收局)的行动违反法律本身,也是不合理及不合逻辑的。”

法庭没有对堂费作出任何裁决。

审讯结束后,奈伊玛代表律师沙拉瓦南(S. Saravana Kumar)表示,其当事人感到获得平反。

“她一直坚持自己是负责任并遵守税务规定的纳税人,而法庭的裁决也确认了她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