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再传伤人事件,这次地点在沙亚南一所中学,当时一名中二学生上周三疑似遭同班的女同学使用长达10公分的爪刀刺伤。

《马新社》报道,沙亚南警区主任沙鲁丁(Sarudin Samah)今天发文告证实这次事件,并指出受害者仅手臂受轻伤。

“案件涉及一名女嫌犯与一名男受害者,两人为同班同学。”

“警方逮捕嫌犯后,已允许她保释。此案不具任何目的或动机,相信嫌犯身体不适。”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24条文(蓄意持械伤人)来调查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