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圣基金局在2014年收购布城首要公司(PPB)的30%股权时,整个批准过程均发生在该公司据称仍受逃亡商人刘特佐通过第一集团(UBG Bhd)控制的时期。

第二财长阿米尔韩沙(Amir Hamzah Azizan)昨天在国会下议院,为朝圣基金局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的特别会议辩论总结时说,这是根据SRC国际公司案件中的宣誓证词所得知的情况。

“根据PPB董事罗斯曼阿都拉(Rosman Abdullah)的宣誓证词,SRC公司在2014年7月至8月期间,分三次将1亿7000万令吉汇入PPB的子公司Putra Perdana Construction。”

这场特别会议是由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朱基菲里(Zulkifli Hasan)主持。

《马新社》引述阿米尔(上图)说,根据有关证词,在第一集团出售该公司的交易尚未完成之前,PPB仍由刘特佐通过第一集团控制,而交易是直到2015年4月13日才完成。

“如果仔细查看整个日期顺序,投资委员会于2014年7月24日批准这项投资;董事会于8月25日批准;部长于8月27日批准;而买卖协议则于2014年12月3日签署。”

“所有批准程序及协议签署,都发生在上述证词所指的期间内。”

他是在回应包括麻坡、布城及波德申国会议员在内的数名议员,针对PPB与刘特佐关系所提出的问题时,如此表示。

两项承诺均没兑现

不过,阿米尔强调,法庭并没有裁定刘特佐当时是PPB的最终受益所有人,而这项说法目前仍只是记录在案的宣誓证词。

他说,根据2023年的调查事实报告,朝圣基金局投资委员会于2014年7月24日要求管理层确认卖方的最终股东。然而,有关评估没有记录管理层对此作出的回应,但交易仍在缺乏这项资料的情况下继续进行。

“2014年12月,朝圣基金局支付1亿9350万令吉给Cendana Destini私人有限公司,以收购PPB的30%股权。当时的投资依据是两项承诺,即该公司将在一年内重新上市,并在2015年取得8600万令吉盈利。”

“不幸的是,这两项承诺均没有兑现,而皇委会也记录到,当时朝圣基金局主席也兼任PPB主席。”

Cendana Destini是由PPB董事罗斯曼阿都拉拥有的投资工具公司。罗斯曼于2012年从一家与刘特佐有关联的商业集团手中,收购这家建筑公司的大部分股权。

未书面解释提高估值

阿米尔指出,朝圣基金局研究部最初不同意以2亿600万令吉作为30%股权的估值,并估计有关股权价值只介于1亿2400万至1亿5500万令吉之间。

然而,他说,最终获批准的金额却是1亿9350万令吉,而且没有书面理由解释为何提高估值,以及为何将原定25%的股权比例提高至30%。

“尽职调查是在所有批准程序完成后才进行,而且在协议签署之前,并没有提呈给投资委员会或董事会。”

“2023年的有限事实调查也记录了类似的程序模式,其中有4项投资没有进行规定的尽职调查,而风险管理部提出的建议也没有获得适当处理。”

阿米尔还指出,一个从未向决策者披露的事实是,卖方在2012年是以2亿6000万令吉收购该公司的全部股权,换算下来,30%股权当时价值仅7800万令吉。

两年后,朝圣基金局却以1亿9350万令吉的估值支付这30%股权,相较2012年的价值几乎增加了3倍。

根据阿米尔,在上述两项承诺最终没有兑现后,朝圣基金局于2018年3月行使价值2亿1070万令吉的卖出选择权(put option),要求卖方回购有关股份,但对方并没有付款。

已入禀法庭追讨款项

截至2024财政年度,这项1亿9350万令吉的投资已经全额减值。

阿米尔披露,目前朝圣基金局正在法庭追讨有关款项,已经入禀诉状,并取得资产冻结令(Mareva injunction)冻结相关资产;法院安排的调解程序原定于今日(8月11日)进行,而审讯则定于2027年6月23日展开。

较早前,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援引SRC公司案件的记录,在国会提出刘特佐在PPB交易中所扮演的角色,并质问朝圣基金局存户的资金为何会被投资于这家公司。

SRC国际公司曾是一马公司的前子公司,并被指由刘特佐通过第一集团秘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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