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第16届大选仅剩不足一年,净选盟要求昌明政府加速《选举罪行法令》,明确限制利用政府资源、资产、活动、机关为特定政党或候选人铺路的行为。

主席费沙表示,现行条款必须加以完善,以明确划分合法的政府公务,以及打着政府旗号、滥用公款与公共资源展开的政治竞选活动。

“为确保选举真正干净与公平,净选盟要求选委会与首相安华领导的团结政府改善《选举罪行法令》的数项条文。”

“《选举罪行法令》许久未根据时下脉络更新,必须在第16届大选前尽早修法,以加强选务管理,让竞选过程更为干净、自由、公平。”

“利用公共税金维持运作的政府资源与机关来为执政党候选人造势是不恰当的。”

独立新闻中心、社区传播中心、贪腐克星亦派员出席记者会,表达对诉求的支持。

促开特别议会优先处理

费沙指出,须优先处理事项,包括将竞选期间滥用政府资源与机关的行为列作罪行、规定候选人和政党的竞选账目须经合格审计。

他补充,政府还需建立更严格的机制与指南,以应对选举中的极端种族政治与数位操纵行为。

“此外,应当扩大选委会权力,允许其开罚单,以遏制可开罚处理的选举违规行为。”

“马来西亚是时候迈向更健康、成熟、进步的民主制度了。”

他强调,团结政府没有任何理由推迟落实改革议程,而这向来也是希盟的斗争核心。

费沙表示,政府完全可以为此召开国会特别议会,正如上周召开的朝圣基金皇委会特别议会。

“政府不能再以国会会期有限为借口,他们可以召开特别议会,提呈《选举罪行法令》、《和平集会法令》等改革法案。

“时间不再是问题,关键在于(政府)是否重视。政府倘若真正列其为优先事项,落实改革绝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