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安华否认他曾为前首相纳吉获得特赦铺路的指控,并强调每名囚犯都有权提出特赦申请,然后由特赦局审议。

安华说,特赦局有权审议有关申请,并在联邦政府层面考量首相及总检察长的劝告,但最终决定权在国家元首手中。

“我说过,每名囚犯都有权提出上诉,我捍卫任何人的这项权利,包括纳吉。”

“他有权提出上诉,由国家元首主持的特赦局审议。”

“我们过去的盟友当中,有一些不认同的声音声称,这是希盟所为。作为首相,我不想使用严厉的言辞;人们可以批评我,但这是不实的……政府内的人都知道,我从一开始的立场……即使为了赢得选票,也不应该靠撒谎。说我为此铺路是不正确的。”

根据《马新社》,他是今日在雪兰莪国际贸易中心(SITC)出席“改革先驱团聚茶会”活动时,如是指出。

不妨碍其他案件

安华强调,特赦及授予勋章的权限属于各州苏丹及统治者,或国家元首的酌情权,而这符合宪法原则。

他也解释,自己早前针对纳吉特赦所发表的看法,非意图影响有关决定,而是考量到当时仍在进行的案件、巨额罚款,以及此事在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心和国际观感方面造成的影响。

与此同时,他强调,给予特赦不会妨碍针对其他案件所展开的法律程序,包括涉及一马公司的案件及民事诉讼。

他重申,昌明政府将继续坚定打击贪腐,确保通过法律体系调查及办理涉及滥权的案件。

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上周五批准纳吉获有条件特赦,让纳吉在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及遵守其他规定条件的情况下,以居家服刑方式执行剩余刑期至2028年8月23日。

首相署法律事务组指出,有关决定是在国家皇宫举行的第64次联邦直辖区吉隆坡、纳闽及布城特赦局会议上作出。

当天,安华表示,纳吉获特赦不会影响政府打击贪污滥权的坚定立场,而所有贪污案包括纳吉目前仍在审理中的案件,皆须依循法律程序继续推进。

希盟主席理事会之后也强调“无人凌驾法律”,并矢言继续打贪和推进改革。

此外,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昨日宣布将辞去交通部长职务,以作为行动党对这项课题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