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机场枪击案:高庭驳哈飞祖上诉申请
高庭驳回2024年吉隆坡枪击案罪犯哈飞祖的上诉申请,拒绝刑期从被逮捕日开始计算的请求。
《马新社》报道,法官三苏巴里(Shamsulbahri Ibrahim)裁定,雪邦地庭的原先裁决合法且公正。
雪邦地庭此前裁定,哈飞祖须服满另一案件刑期后,才开始本案的刑期。
三苏巴里10月19日在书面判词中强调,这项裁决完全符合《刑事程序法典》第292条文。
高庭驳回2024年吉隆坡枪击案罪犯哈飞祖的上诉申请,拒绝刑期从被逮捕日开始计算的请求。
《马新社》报道,法官三苏巴里(Shamsulbahri Ibrahim)裁定,雪邦地庭的原先裁决合法且公正。
雪邦地庭此前裁定,哈飞祖须服满另一案件刑期后,才开始本案的刑期。
三苏巴里10月19日在书面判词中强调,这项裁决完全符合《刑事程序法典》第292条文。
“经仔细审阅上诉记录、上诉理由、庭讯记录及双方的书面陈词后,本庭认为地庭法官的裁决合法公正。”
“据此,上诉人针对刑期的上诉予以驳回,并维持地庭法官2025年12月5日的判决。”
辩方在上诉申请中主张,哈飞祖自2024年4月15日至2025年12月5日期间遭还押且不得保释,扣留期长达近20个月,法庭量刑时理应扣除这段扣押期。
辩方表示,哈飞祖及早认罪,此前并无任何犯罪记录,且展现真诚悔意。
哈飞祖是在2024年4月14日凌晨在吉隆坡国际机场连开两枪攻击其妻子,其中一枪射中妻子所雇佣的私人保镖腹部,导致后者身受重伤。
哈飞祖之后潜逃到吉兰丹,翌日在哥打巴鲁一间私人医院前被捕。
哈飞祖在哥打巴鲁地庭被控7宗罪,包括持有枪械子弹、爆裂物、持有他人身份证,以及使用伪造车牌,起先拒不认罪后改口认罚,于去年2月25日获判监禁七年,自逮捕日2024年4月15日起算。
2025年12月5日,他因企图谋杀遭判监五年,另因使用危险武器蓄意伤人遭判监七年。雪邦法庭下令两项刑期同步执行,七年刑期,须在他服满哥打峇鲁的监禁后才开始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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