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盟和伊党的“囚徒困境”
编按:双补选尘埃落定,国阵以更高多数票守土,在野势力陷入低潮。《当今大马》推出选后分析特辑,以冀厘清当前政局与未来路向。
【时政】星火燎原
博弈论(Game Theory),或称赛局理论,其中最著名的应用例子就是“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注1)。希望联盟和伊斯兰党目前就是处于类似的状态,所以才会在大港和江沙双补选中斗个两败俱伤,而让纳吉和国阵渔翁得利。
在野阵营是否可以突破这个困境,胥视他们能否吸取之前博弈的教训,而达到一个可以双赢的均衡。
编按:双补选尘埃落定,国阵以更高多数票守土,在野势力陷入低潮。《当今大马》推出选后分析特辑,以冀厘清当前政局与未来路向。
【时政】星火燎原
博弈论(Game Theory),或称赛局理论,其中最著名的应用例子就是“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注1)。希望联盟和伊斯兰党目前就是处于类似的状态,所以才会在大港和江沙双补选中斗个两败俱伤,而让纳吉和国阵渔翁得利。
在野阵营是否可以突破这个困境,胥视他们能否吸取之前博弈的教训,而达到一个可以双赢的均衡。
自双补选以国阵大胜落幕之后,在野党之间的合作问题再次成为争论焦点,特别是这次双补选反映,希盟和伊党各占在野势力的半壁江山,只能个别获得一半的亲在野党选民支持。若来届全国大选延续类似的趋势,只会让纳吉和国阵稳坐江山。
因此,如何促成希盟和伊党再次合作,或至少不会互相残杀,各方议论纷纷,也有不同的建议。当然,也有人主张,伊党不值得信任,希盟与其长痛,不如短痛,应该继续巩固和壮大本身的力量。
脆弱联盟
若要探究这个问题,恐还必须回到之前民联的合作为何会破局,而博弈论有助于我们厘清问题。
民联原本就是一个极为脆弱的合作联盟,行动党、公正党和伊党的意识形态南辕北撤,三党能在2008年全国大选之后走在一起合作逾6年,除了有改革理念在维系之外,更大的原因其实是在于入主布城的诱因(incentive)。因此,三方尽管摩擦不断,但还是可以在关键时刻搁置彼此的意识形态差异,集中在三党的共同改革政纲,争取选民的支持。
然而,这个“合则有利”的氛围,在2013年全国大选变天失败过后就逐渐消退。伊党保守派认为本身在民联合作中是最大输家,因此立场变得强硬,转为诉诸伊斯兰刑事法争取支持,同时也让民联内部的矛盾更加尖锐。
在这个情况下,民联三党的合作诱因已经不存在,在各自利益和理想的驱使之下,民联的合作关系宣告瓦解,而伊党的开明派也分裂出来,另起炉灶成立诚信党。
囚徒困境
在野党势力重组为希盟和伊党两大阵营之后,他们的博弈其实就如“囚徒困境”中两名被分开囚禁的嫌疑犯,如果双方可以合作,就还有可能达到双赢;但是双方若各有盘算,互相残杀,就会双输,或只能期望对方或国阵自行崩盘。
在这次大港和江沙补选中,公正党署理主席兼雪州大臣阿兹敏曾经尝试协调,希望至少可以安排由伊党上阵江沙,由希盟攻打大港,以促成一对一单挑国阵的形势。但是,在两方都有太多理由不合作的情况下,两场补选都上演多角战,最终让国阵毫无悬念地以更大比数胜出。
那么,我们要如何突破希盟和伊党的“囚徒困境”呢?至少在理论上,我们还是有一些乐观的理由,因为单次发生的“囚徒困境”,和不断重复发生的“囚徒困境”,其结果有可能会不一样。
在重复的“囚徒困境”中,由于博弈反复进行,参与者有机会从之前的博弈吸取教训,并且惩罚“背叛”的一方,因此就有可能导向避免两败俱伤,达到双赢的更好局面。
从这个角度而言,大港和江沙补选出现多角战,也不尽然是一个坏事。至少,在野阵营可以省视这次补选发生的问题,从而避免在更重要的全国大选上演自相残杀。例如,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在补选后就重提伊党和诚信党专攻不同州属的建议,而雪州伊党主席伊斯干达也承认,该党在第14届大选不能单打独斗。
成立条件
但是,这个推论要成立,也必须建立在各方都是理性的条件之上。所谓理性就是,随着博弈反复进行,各方都能逐渐认识到,若有可能合作或避免互相残杀,反而可以为整体带来更大的利益。
从目前的政治氛围来看,希盟和伊党要跳脱“非我即敌”的思路,在短期内恐怕不容易。特别是,伊党主席哈迪阿旺很可能会在下次国会会议中提呈扩展伊斯兰法庭权限的私人法案,让希盟特别是行动党不可能与之妥协。
纳吉和国阵也非常明了希盟和伊党之间的“囚徒困境”,因此很有可能在未来继续打出“伊刑法牌”,以让在野党之间的矛盾无法缓解。
在野力量之前一次因为伊斯兰国争议而分裂是在2001年,他们过后花了7年时间才在2008年大选前后重新汇流,携手推动改革入主布城。然而,我们现在距离下届全国大选,可能只剩两年或不到数个月的时间。
如果希盟和伊党之间仍突破不了“囚徒困境”,那么全国大选笑到最后的,恐将是纳吉和国阵。
注释
1. 囚徒困境是指,两个被捕的囚徒之间的一种特殊博弈,说明为什么在合作对双方都有利时,保持合作也是困难的。根据维基百科,经典的囚徒困境如下:警方逮捕甲、乙两名嫌疑犯,但没有足够证据指控二人有罪。于是警方分开囚禁嫌疑犯,分别和二人见面,并提供双方以下相同的选择:若一人认罪并作证检控对方(背叛对方),而对方保持沉默,此人将即时获释,沉默者将判监10年;若二人都保持沉默(互相合作),则二人同样判监半年;若二人都互相检举(互相背叛),则二人同样判监5年。由于囚徒无法信任对方,因此倾向于互相揭发,而不是同守沉默。
选后分析特辑:
王德齐,毕业于马来亚大学会计系,曾担任《当今大马》中文版记者和新闻编辑,如今在澳洲奋进(Endeavour)奖学金资助下,于澳洲国立大学Crawford公共政策学院修读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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