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储存槽问题交原能局回应
廖中莱坚称废料必须运出大马
下午4点半更新
莱纳斯执照条件是否有运出稀土废料的规定成为罗生门,卫生部长廖中莱今日重申,莱纳斯必须把稀土废料运出国。
廖中莱今午在记者会上受询及莱纳斯课题时,一再重申内阁已经决定不准废料留在马来西亚。
“这就是为何我说废料不能留在我国。这是政府的决定,这是内阁的决定,没有废料可以留在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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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纳斯执照条件是否有运出稀土废料的规定成为罗生门,卫生部长廖中莱今日重申,莱纳斯必须把稀土废料运出国。
廖中莱今午在记者会上受询及莱纳斯课题时,一再重申内阁已经决定不准废料留在马来西亚。
“这就是为何我说废料不能留在我国。这是政府的决定,这是内阁的决定,没有废料可以留在我国。”
推给环境部原能局回答
廖中莱表示,如果莱纳斯拒绝运走废料,政府将会撤回莱纳斯的临时营运执照,关闭稀土厂。
针对巴塞尔公约禁止莱纳斯把废料运出国,他说,这应该交由环境部来回答。
至于涉及永久废料储存槽等技术问题,他则表示,应该由原子能执照局回应。
他指出,原子能执照局已经在网站上,公布了莱纳斯获得临时营运执照的条件,以供公众查看。
他强调,原子能局在 9月8日的声明 中已经阐明,临时营运执照的其中一项条件是,莱纳斯必须把废料运出国。
根据这篇声明, 原子能局指出 :“废料的管理和运出是临时营运准证条件和协议的一部分,并且已经永久记录在9月5日发给莱纳斯的准证文件里面。总结来说,关于莱纳斯运出废料一事没有法律约束力的课题,并不存在。这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原子能执照局将会执行。”
5项条件没提运出废料
不过,原子能局在2月把临时营运执照发给莱纳斯时所宣布的条件中,却没有提到这点。当时仅列出 5项条件 ,即:
1.莱纳斯方面必须公布有关“永久弃置设施”(PDF)细节。
2.不管商业研发、环境与再循环废料的研究成果如何,都须公布“永久弃置设施”的图测与地点。
3.在执照有限期内,以及在发出临时营运执照的不超过10个月内,须公布“永久弃置设施”的图测与地点,以及获得批准。
4.莱纳斯方面必须遵守法律定下的保金条件,同时根据莱纳斯(马)私人有限公司的建议,分期支付5000万美元给大马政府。这也受到该局的日后重新检讨所约束。
5.该局有权委任一名独立咨询员,以评估莱纳斯厂是否遵守已定下的标准与条规,而费用由执照拥有人承担。
废料需否运出成罗生门
在关丹居民提出上诉之后, 科艺部长麦西慕 在今年6月15日也另外增加两项新的放射性废料处理条件,要求莱纳斯遵守。
这包括:
(一)莱纳斯必须向原子能执照局提出设立机制(kaedah immobilisasi),来确保废料当中的放射性物质不会散播到周遭地区。
(二)莱纳斯也必须向原子能执照局提出一项应急计划,以控制放射性废料所引起的尘埃,不会散播到大气层和周遭地区。这项应急措施必须获得原子能局的核准。
根据美国 《华尔街日报》日前报道 ,莱纳斯公司执行主席尼可拉斯柯蒂斯表示,将稀土厂废料运出国并非是临时营运准证里面的条件。
由于他的言论与4名部长的说法产生矛盾,莱纳斯执照是否有规定把废料运出国,已经成了 “罗生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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