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警方未向达门登家属道歉
苏仁德兰驳卡立妨碍审理论
全国总警长卡立认为,大马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EAIC)不该向外界讨论仍在法院审理的印裔青年达门登(N Dharmendran)扣留所死亡案,恐将妨碍审理;惟达门登家属代表律师苏仁德兰则驳斥此说。
卡立昨晚发文告表示,根据大马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法令第26章(4)(f),由于该案件仍在审讯中,委员会应该避免妨碍审理(sub judice),不接受有关此案的投诉。
“委员会主席耶谷(Yacood Md Sam)非常清楚,四名被控警员涉嫌谋杀受害者的案子,会在5月25日至27日于吉隆坡高庭继续审讯,而被告们也被要求必须出庭答辩。”
“由于案件仍在进行中,不应该在法庭外讨论有关案子,这会导致在审理中的案件出现偏见。”
然而,公正党巴东色海国会议员苏仁德兰则驳斥此说法,认为卡立的诠释并不正确。
委员会有权继续调查
苏仁德兰今天发文告表示,相关法令的另外条款阐明,即使某些案件仍在法院审理,大马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也有权力继续调查。
“在第27(5)和(6)条款中,该委员会有权继续调查,不管案件是否仍在法庭审讯。”
“因此,这并不能妨碍EAIC继续在适当的情况下,继续调查……该委员会显然是为了公众利益,才公布调查报告。”
质问卡立为何不道歉
他也质疑卡立为何至今仍不肯为警方滥权而道歉,且仍然毫无悔意。
“非常遗憾的,卡立在回应这份重要报告时,没有向公众保证(警方)会遵从EAIC的建议,采取行动。他必须立即作出保证,以消除公众的疑虑和不安。”
“(警方)并没有尝试为(达门登)家属做出任何补偿,这种态度只会让他的妻子和家人的痛苦加剧。”
称警方并无偏袒警员
卡立昨天表示,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看起来像是警方没有对付涉案警员,且未对其渎职行为采取行动。
他坚称,警方一早就已经展开彻底、详细与透明的调查。
此外,他也阐明,根据调查,总检察长在2013年6月就已经指示吉隆坡高庭,援引刑事法典302条文,控告4名有关警员涉嫌谋杀。若证实他们犯罪,或将被判死刑。
“很明显,警方不曾保护那些卷入犯罪行为的任何一位警员。”
证实警员供虚假记录
大马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昨日公布达门登案调查报告,指涉案警员竟为了掩盖罪行,不惜串谋编造扣留所日记,并建议总检察署以刑事起诉相关警员。
委员会也非议警员的解释,即达门登在死后耳朵才钉上书钉的说法,声称法医证明书钉是在验尸前不超过三天被钉上,因此这可能是警员使用的最后审讯方法(在耳朵钉上书钉),才会导致死者死亡。
达门登在2013年5月毙命于警方扣留所,由于遗体上有许多伤痕,包括双耳与双脚脚踝被钉书钉,成为备受瞩目的扣留所命案。
吉隆坡高庭于2014年12月12日宣判,4名警员在2013年5月涉嫌谋杀青年达门登一案罪名不成立,获得无罪释放。
但是今年的2月26日,上诉庭推翻吉隆坡高庭无罪裁决,要求涉嫌谋杀的4名警员上庭答辩。
根据达门登的验尸报告,死者是因为遭到“多重钝器创伤”,进而引发软组织损伤扩散,才毙命警方扣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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