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门登扣留所命案下判
四名警员被告无罪释放
虽然大马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早前证实,青年达门登(N Dharmendran)在扣留期间死在警方暴力下,但吉隆坡高庭今日却宣判,4名警员被告无罪释放。
早上11点46分更新
虽然大马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早前证实,青年达门登(N Dharmendran)在扣留期间死在警方暴力下,但吉隆坡高庭今日却宣判,4名警员被告无罪释放。
高庭法官卡玛丁宣判,控方无法排除任何合理疑点。
“所有被告选择自我抗辩,并在证人栏宣誓供证。他们在审讯时,也传召证人供证。”
卡玛丁指出,其中两名被告与达门登无关,是辩方的其中一个理据。
4名被告是现年42岁的警长哈惹克里斯南(S Hare Krishnan)、46岁的警曹嘉菲里(Jaffri Jaafar)、47岁的伍长纳哈(Mohd Nahar Abd Rahman)与34岁的伍长哈斯瓦迪(Mohd Haswadi Zamri Shaari)。
被告家属喜极而泣
被告家属在听见判决后喜极而泣,相互拥抱。
哈惹克里斯南代表律师是哥宾星,而巴吉星(Baljit Singh Sidhu)则是另三名被告的代表律师。
哥宾星(见图)稍后再庭外受访时说,法官接受辩方的抗辩,即指控方是凭靠间接证据提控。
他说,在这种案件,控方必须举出被告难以抗辩的证据。
“在此案,他(法官)认为案情有疑点,所以他宣判,控方无法排除合理疑点。”
证实死于警方暴力
达门登是于2013年5月毙命于警方扣留所,由于遗体上有许多伤痕,包括双耳与双脚脚踝被钉书钉,成为备受瞩目的扣留所命案。
根据达门登的验尸报告,死者是因为遭到“多重钝器创伤”,进而引发软组织损伤扩散,才毙命警方扣留所。
在这起案件中,有4名警员因涉嫌谋杀达门登而被控上庭,今年2月26日,上诉庭推翻吉隆坡高庭无罪裁决,要求他们上庭答辩。
今年4月,大马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公布印裔青年达门登(N Dharmendran)扣留所死亡案调查报告,证实达门登在被扣期间死在警察暴力下,而涉案警员竟为了掩盖罪行,不惜串谋编造扣留所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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