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国会提呈“稀释版”的《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和离婚)法令》修正案,令解决改教争子案的努力原地踏步。旅游与文化部长纳兹里就说,国阵必须获得国会三分二多数议席,才会修改联邦宪法,禁止家长单方面为孩子改教。

纳兹里在独立日艺术展受访时说,由于原版修正案禁止家长单方面为孩子改教的第88A条文,被指不符合宪法,因此国会必须修改宪法,才能再修改该法令,纳入第88A条文。

但他说,国阵只有134名国会议员,并没掌握三分二国会议席,因此无法修改联邦宪法。

“至于修正案的最后一个事项(第88A条文),我们(将)等到国阵取得国会三分二大多数优势后,才会修改(联邦宪法)。”

“我们要这么做,只是不够人数。”

担忧在野党投反对票

询及为何政府不寻求在野党支持,好让朝野双方都支持修宪,纳兹里就表示担忧,若在野党投反对票,将是向国阵投不信任票。

他续指,由于一些在野党国会议员来自伊斯兰宗教阵营,因此国阵也无法确定,能否取得这些议员的支持。

“我们不知道,他们会否支持我们。我们也不确定,他们会否将支持我们,因为一旦我们输了,这就是向我们所投的不信任票。所以,我们不要冒险。”

“如果我们坐下来与他们谈,将会花比较长的时间,我们可能会错过这一季(国会)。”

陆兆福当场驳纳兹里

不过,在场的行动党芙蓉国会议员陆兆福当场反驳纳兹里,指纳兹里的担忧乃毫无根据。

“我认为,这个问题并不存在,因为政府在修宪一事中,从未咨询过我们。”

“对于支持一个能造惠人民的修正案,我们没有问题。”

“如果要尝试商谈,当然,我们准备商谈。”

“稀释版”婚姻离婚法

昨日,政府在国会撤回《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和离婚)法令》修正案,并于今日提呈新版本法案取而代之。

不过,新版本修正案却是个“稀释版”法案,删除了禁止家长单方面为孩子改教的关键第88A条文。

根据原版的《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和离婚)法令》修正案,第88A条文是处理家长单方面为孩子改教的关键条文。

第88A(1)条文写明,丈夫或妻子改信伊斯兰教,孩子将维持宗教信仰。

“除非双方同意更改孩子宗教成伊斯兰教,当孩子满18岁后,这也必须取决于他的意愿。”

新增第88A(2)条文阐明,倘若夫妻任何一方改信伊斯兰教前,双方都信奉不同宗教,孩子可自由地维持原有的宗教信仰。

尽管如此,新版本法案仍保留,允许已改信伊教的丈夫或妻子在民事法庭申请离婚,且民事法庭有权审理财产分配的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