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盒烟比200克大麻有害,学者吁修订反毒政策
马来亚大学医学院院长亚蒂巴(Adeeba Kamarulzaman)表示,大马必须改革反毒政策,同时修订过时的危险毒品法令。
亚蒂巴指出,部分判处毒贩死刑的法律已经过时,因为一盒香烟其实比200克大麻,对人体健康更有害。
马来亚大学医学院院长亚蒂巴(Adeeba Kamarulzaman)表示,大马必须改革反毒政策,同时修订过时的危险毒品法令。
亚蒂巴指出,部分判处毒贩死刑的法律已经过时,因为一盒香烟其实比200克大麻,对人体健康更有害。
“你应该知道,一盒香烟其实比200克大麻有害。(但是)藏有200克大麻被视为贩毒,并抵触1952年危害毒品法令,而足以被判死刑。”
“这是不合逻辑的。从健康的角度(判藏有大麻者死刑)不是符合逻辑的论述。”
“为何我们又不将卖香者送上绞刑台呢?”
她是在上周六八打灵再也莫纳什大学举行的废除死刑研讨会上,如此回答出席者的提问。该项研讨会是由反死刑联盟、人民之声、国际特赦组织和莫纳什大学联办,于1月11、12日举行。
需修死刑与放逐法律
亚蒂巴认为,大马需要改革法律,以便落实更符合人性的政策,同时避免在打击吸毒问题之际造成更大的伤害。
“必须修改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有关死刑的条文),以及驱逐出境的法律。”
“放逐至别州,是期望犯罪者可以觉悟。但改造某人的科学根据,是建立在吸毒者需要家庭、朋友和亲人的支持,而不是远离。”
她不忘强调,吸毒须被视为一项健康的课题。
太强调执法反而失败
亚蒂巴也是大马爱滋病基金会主席。她在探讨会上发表题为“改革大马毒品政策之必要性”的讲题,说明减害政策如何降低吸毒者感染爱滋病的几率。
亚蒂巴积极参与爱滋病毒与爱滋病的减害计划,其中包括分派美沙酮给海洛英的使用者。
她说,数据显示感染爱滋病毒的新案例有明显下降,即从2005年4000宗减少至2017年115宗。
与此同时,她点出,展开近40年的抗毒政策却已失败收场,因为相对于健康、治疗和复原,当局更强调执法。
不仅如此,她说,通常面对重罚的是贫穷的一群,而非有能力雇请律师服务到法庭替他们辩护的群体。
不符国际的发展趋势
除了亚蒂巴,另外两名主讲人为律师钟盈欣和大马监狱局的监禁政策总监诺丁穆哈末(Nordin Muhamad)。
钟盈欣是前军事上尉阿米鲁丁(Amiruddin @ Nadarajan Abdulla),或被称为“大麻医生”(Doktor Ganja)的辩护律师。
跟去年8月30日在沙亚南高庭被判死刑的莫哈末洛曼一样,“大麻医生”涉及持药用大麻的争议性案件。
钟盈欣指出,马来西亚规定持有200克大麻可被判死刑的法律,未跟国际的发展趋势并行。
她认为,国际上的一些新做法比较合理及理智。
“比如在西班牙,如果警方抓到你藏有200克大麻。警方只会警告你和充公掉大麻。”
长远而言须修订法律
钟盈欣曾在2009年至2012年期间担任检控官,并谈及曾在嗜毒者针筒交换计划(NSEP)地区,处理过的逮捕案件。
“起初,我们以为不需要修订法律。但却发生警察趁嗜毒者到诊疗所(索取美沙酮)时逮捕他们。”
“我问执行逮捕工作的警官,既然有指南说明警方不该在针筒交换计划的地区执法,为何他们仍在我们做减害计划的地方抓人?”
“他们回答我说,只是依法行事。所以长远而言,法律也必须被修订。”
鼓励假释制度和改造
另一方面,诺丁穆哈末表示,决心落实改革监狱局的政策,同时欢迎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理查玛拉尊(Richard Malanjum)的主张,即法官和推事在面对轻微罪犯时,可以使用“社区服务”来代替监禁刑罚。
“因此,我们鼓励假释制度,以扩大(现有的)改造制度。”
“监狱局只是执行者,我们尊重当今政府的政策。其中一个是探讨被视为不人道的法律,包括死刑和《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
他说,监狱的大部分受刑者涉及毒品犯罪,并耗用庞大的开销。
“每人一天的开销为41令吉。(其实)大部分囚犯其实只需要被监视而已。”
由于许多人因重犯而不断受刑罚,他相信,比起监禁,治疗和假释更有效克服毒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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