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昨日再被加控3宗洗钱罪,以致目前总共面对42条控罪。一名纳吉助理声称,由于纳吉在金马仑高原补选助选有功,让国阵获胜,才会遭到加控3罪的“惩罚”。

这名不愿具名的纳吉助理向《当今大马》指出,当局是在纳吉昨日面控的半小时前,才录取纳吉口供。

根据这名助理,当局还以办新案子的做法,在吉隆坡法庭采集纳吉的指纹和拍摄照片。

“我认为这是金马仑高原补选后,用来惩罚纳吉。因为,纳吉在金马仑高原(补选)表现很好。”

“你看,控方说这些都是同样的控状。如果控状一样,为何他们要采集他的指纹和照片,好像是新的案件那样?这全都发生在法庭的底楼。”

“他们在法庭底楼的注册处盘问他,拍摄他的照片和拿指纹。这之前并未发生过。这犹如他们故意要迫害和羞辱他。”

一天内录供提控

纳吉的律师沙菲宜阿都拉较后受询时也批评,总检察署一直等到纳吉SRC国际公司案审讯的两个星期前,才额外加控纳吉3项洗钱罪。

根据沙菲宜,控方也临时要求修改纳吉之前面对的6项控罪,而这将导致辩方只剩极短时间准备。

“我反对的是,总检察长突如其来签署了新的控状。而在同一天,他们向纳吉录取口供。”

“他们强迫纳吉给供。全都在昨日发生。”

“控方声称,他们早在数个月前已准备好这些控罪,而且它们与之前的控罪一样。”

“如果是同样的事情,那控方何以当时未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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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新旧控罪不同

沙菲宜也质疑,何以控方宣称新的3条控罪与旧有的3项控罪一样。

他指出,这3项控罪所涉及的金额、银行账号及日期都不一样。

“那日期至少有6个月的差异。新的3项控罪与旧的3项控罪有6个月的差异,是不同的交易。他们怎么还能说是一样的案件?”

沙菲宜认为,这显示控方的疏忽。

 要求再择日陈词

基于此,沙菲宜表示,辩方要求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另择日期聆审辩方陈词。

他补充,由于控方也提供了另外两卷文件,辩护律师因此须花时间研究。

迄今被控42条罪

纳吉是在昨日被加控3宗洗钱罪。控方是援引反洗黑钱法令第4(1)(a)条文,提控纳吉涉及合共4700万令吉的3条洗钱罪。

同时,控方也要求修改纳吉6个控状,其中3项控状有关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刑事失信),以便撤销这些控状的40亿令吉字眼。

去年,纳吉已经5次被控上庭,合共39条控罪。若再加上昨日的3条罪,目前纳吉共面对42条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