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记者王萌翔起诉时任槟城首长林冠英的诽谤案件,在历经近两年后,如今在诉方申请撤案下终了。

而槟城高庭法官罗希拉育(Rosilah Yob)裁决,王萌翔需支付林冠英4万令吉的堂费,而且未来不能再入禀此案。

王萌翔是今早在案件进入审讯程序之前,提呈撤案申请。

根据王萌翔的律师阿玛乐申(Amareson K Vel),其当事人已决定不再继续打该宗官司。

原本索取八万堂费

《东方日报》引述他说,过去一年多来承受着无数压力和困扰,家人希望他能够学会放下。

他表示,虽然决定有点突然,但他已经经过一番的考虑。他希望,从今日开始可以摆脱官司造成的烦恼,并好好地过生活。他也相信,类似的打击只会使他更成熟去面对自己和未来的工作。

根据报道,答辩方律师原基于为案件准备多时,而索取8万令吉的堂费,但阿玛乐申以案件仍未开审,以及王萌翔的薪水仅有3000令吉,要求降低数额。

不满弃建分校报道

王萌翔是在2016年12月23日的独家新闻中报导,圣孔庙中华中小学董事部无法苟同州政府要求该校成立有限公司的条件,而放弃在西南区兴建分校。

结果,中华中学董事部2017年1月21日发文告澄清,该校因建分校需庞大经费才决定放兴建分校弃,此决定与州政府政策无关。

随着中华中学董事部作出澄清,时任槟首长林冠英隔天在面子书专页撰文影射,王萌翔没有报德和不专业,并要求《光明日报》抱歉。

针对此,王萌翔在当年3月17日入禀槟城高庭,起诉林冠英诽谤,要求林冠英道歉及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