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长:前选委会成员若罪成,仲裁庭可建议撤退休金
调查6名前选委会成员不法行为的仲裁庭今天续审,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亲自出庭声明,一旦仲裁庭裁决6人罪成,可建议撤回6人的退休金和福利。
汤姆斯今日在吉隆坡仲裁庭重申,仲裁庭并不仅具学术性意义,反之仍可建议国家元首是否开除与惩戒6人。
调查6名前选委会成员不法行为的仲裁庭今天续审,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亲自出庭声明,一旦仲裁庭裁决6人罪成,可建议撤回6人的退休金和福利。
汤姆斯今日在吉隆坡仲裁庭重申,仲裁庭并不仅具学术性意义,反之仍可建议国家元首是否开除与惩戒6人。
他强调,选委会成员的职位受到保障,但却须确保选举干净与公平。
因此,他说,一旦接获投诉,仲裁庭应当展开调查。
“仲裁庭应该执行历史性任务,调查投诉的本质。仲裁庭的调查成果,可以为选委会设下先例,以履行日后的职责。”
“若仲裁庭的职责只限建议是否开除选委会成员,则这种说法过于简化。”
应交由低阶仲裁庭审
不过,6名前选委会成员的代表律师却反驳此说。
他们说,联邦宪法只规定,仲裁庭向国家元首建议,是否需要开除选委会成员。
因此,他们认为,既然选委会成员在今年1月1日卸任,那么聆讯此案已无任何意义。
4名答辩人代表律师沙哈鲁丁(Shaharudin Ali)说,既然选委会成员享有联邦法院法官地位,那么应当设立较低阶的仲裁庭来审讯此案。

沙哈鲁丁代表的是前选委会副主席奥曼(Othman Mahmood)、 尤索曼苏(Md Yusop Mansor)、阿都阿兹(Abdul Aziz Khalidin)及苏莱曼(Sulaiman Narawi)。
另两名前选委会成员为巴拉辛甘(K Bala Singam)及廖宗昌(译音,Leo Chong Cheong) 。两人的代表律师是古玛拉恩兰(K Kumaraendran)和肯卡哈兰(R Kengadharan)。
6人面对13宗控罪。
仲裁庭主席为沈立强(Steve Shim Lip Kiong),其他成员包括查丽哈(Zaleha Zahari)、苏里亚迪哈林(Suriyadi Halim Omar)、陈国华和巴拉萨(Prasad Sandosham Abraham)。
5人都是前联邦法院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