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在金正男案中撤销提控印尼籍贯首名被告茜蒂艾莎,却驳回越南籍被告段氏香的陈情书。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巴抨击总检长的做法不一,也质疑总检长的酌处权。

蓝卡巴是也是行动党法律局主任。他今日在面子书贴文,指释放茜蒂艾莎却坚持提控段氏香的做法,“让人难以置信,也让人质疑总检长的权力。”

“段氏香与茜蒂艾莎原本一开始被控杀害金正男,即朝鲜领导人金正恩同父异母的胞兄。这明显显示总检察长拥有足够的证据以提控他们。”

他也指出,两人在去年也被判表面罪名成立,而必须出庭自辩。

“这意味着法庭认为,如果段氏香与茜蒂艾莎继续在自辩中保持沉默,他们将会在主控官所提呈的证据下,被判杀害金正男。”

 段氏香应获同等待遇

蓝卡巴不满,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撤控茜蒂艾莎的解释。

“根据报道,总检察长昨日解释基于朝鲜须对谋杀案负责,才答应印尼法律部长亚苏纳(Yasonna Laoly)的要求,撤销茜蒂艾莎的提控。”

“那么,当初为何总检察长要起诉茜蒂艾莎?”

蓝卡巴(下图)也指出,既然段氏香与茜蒂艾莎一同被控,段氏香也应享有宪赋权利与法律保障,获得与茜蒂艾莎一样的对待。

由于欠缺解释,蓝卡巴也质疑汤姆斯的酌处权。

 “段氏香永远不知道,为何与茜蒂艾莎获得不一样的待遇。如果她被判罪成,她永远会怀疑茜蒂艾莎是否也同样有罪。”

批检长做法前所未有

“在这样的案件中,总检察长的酌处权应该有待商榷,尤其当一个人的生命正受到威胁。”

他表示,两人表罪成立,段氏香继续被提控,而同案被告却获释,这样的决定是“前所未有且让人遗憾”。

周一,控方申请撤回金正男遇刺案首被告印尼籍西蒂艾沙控罪,使得后者获释惟不代表无罪。

为此,另一名被告段氏香的代表律师也向总检察署入禀陈情书,以要求重新检讨其罪控,但今日遭到总检察署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