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撤上诉庭暂缓令,纳吉SRC案料即将开审
刊载: Mar 27, 2019 2:11 PM
联邦法院今日撤除上诉庭发出的暂缓令,并要求吉隆坡高庭择定日期,开审前首相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案。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理查玛拉尊领导的七司今午一致裁决,上诉庭上周发出的暂缓令无效。
联邦法院今日撤除上诉庭发出的暂缓令,并要求吉隆坡高庭择定日期,开审前首相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案。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理查玛拉尊领导的七司今午一致裁决,上诉庭上周发出的暂缓令无效。
“我们认为,上诉庭并没权限发出这项暂缓令。”
如此一来,玛拉尊谕令,把此案发还给吉隆坡高庭审讯。
高庭将须择定一个日期开审此案。
今日在庭上,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与律师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分别代表控辩双方陈词。
陷入多项技术问题
SRC案原定在2月11日开审,但辩方挑起多项技术问题,而无法开审此案。
3月21日,上诉庭一举驳回纳吉3项攸关技术问题的上诉,只允准一项上诉申请。
纳吉方唯一获准的是,要求总检察署出示苏莱曼委任状的申请。
而上诉庭驳回的三项上诉申请是:禁止公众讨论审讯的封口令;要求获得控方的文件;以及反对高庭法官纳兹(Mohd Nazlan Mohd Ghazali)允准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的申请,把此案从地庭转到高庭审理。
不过,上诉庭当时同意辩方的要求,发出暂缓令,以延缓执行上述裁决。总检察署翌日则向联邦法院上诉。
迄今为止,纳吉总共被控42条罪。他全不认罪,并坚持自己清白无辜。
纳吉去年7月4日被控3项SRC资金失信控状及一项滥权控状,涉嫌款项为4200万令吉。去年8月8日,他又被控3项涉嫌相同款项的洗黑钱控状。
3月18日,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向上诉庭表示,纳吉正施展各式各样策略,以拖延所涉及的刑事案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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