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汇款案今日续审,在控方抗议下,法官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要求辩方律师哈温德吉星,在盘问证人时必须提出跟案件有关的问题。

今早SRC案审讯进入第19天,控方第37名证人——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山苏(Shamsul Anwar Sulaiman)出庭,继续接受辩方的交叉盘问。

辩方派出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为代表,以盘问山苏。

控方反对辩方盘问

不过,哈温德吉星盘问一小时许后,检控官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见图)站起来反对。

西谭巴兰表示,哈温德吉星的问题不着边际,跟纳吉面对的控罪无关。

“这已有一段时间了。我们认为这一切跟被告面对的控罪无关。”

“我认为,这完全跟控状无关。或许法官阁下可以听听辩方律师的说法,然后给个裁决。”

当时,哈温德吉星正在检证山苏的书面证词。其证词提到Ihsan Perdana的工作与计划,乃至其财务报告。

Ihsan Perdana(简称IPSB)是SRC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臂膀;而SRC公司则曾是一马公司的子公司,惟在2012年3月底,转移至财政部属下。

辩方解释检证证词

在控方反对后,哈温德吉星向法庭解释,之所以放大每个细节,是要检证证人的证词。

“针对书面证词第43段所提的计划与大选,他列举了计划的清单。书面证词也附上财务报告。我正在参酌这点。”

不过,控方无法接受这番辩解。西谭巴兰再次站起来说,哈温德吉星所盘问的细节跟案情无关,只是关于山苏公司的介绍。

法官纳兹兰于是询问,这些问题是否跟案情有关。

纳兹兰:跟案情有关吗?

哈温德吉星:我要检验他对这公司的了解。书面证词的一部分似乎显示,只在国阵地区办企业社会责任活动。或许不是直接有关,但依然跟案情有关。若这不是出现在书面证词,我就不会触及了。我们听到在吉兰丹,在槟城(办活动)。

随着哈温德吉星的解释,法官裁决哈温德吉星可继续发问,但必须提出跟案情有关的具体问题。

今早辩方的盘问由哈温德吉星主导。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今早必须到布城司法宫出席其他的法庭案件,只能在稍后才赶来吉隆坡高庭。

纳吉总共被控42罪

现年65岁的纳吉去年7月4日被控3项SRC资金失信控状及一项贪污滥权控状,涉嫌款项为4200万令吉。去年8月8日,他又被控3项涉嫌相同款项的洗黑钱控状。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

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

截至目前为止,纳吉总共被控42条罪。他全不认罪,并坚持自己清白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