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女佣阿德丽娜去年疑遭雇主虐待致死,而被告安碧卡已在今年4月获得无罪释放。如今法官的判决书揭示,控方屡要求判为“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但却无法提出理据,加上考量被告健康因素,最终法官援自由裁量权判定无罪释放。

根据《自由今日大马》报道,槟城高庭法官阿达尔(Akhtar Tahir)在裁决书中指出,是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4(3)条文赋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判定安碧卡无罪释放。

他也指出,主控官要求宣判为“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但无法提出好理由,仅是不断地重复回应说这是总检察署的指令。

“刑事程序法典第254(3)条文清楚规定,法院在特定的情况下,有权裁定‘无罪释放’( acquittal ),而非‘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

“……再者,这名被告已经超过60岁,且身体健康出现问题。”

阿达尔也表明,即便法院在谋杀罪名的案件中裁定安碧卡无罪,控方仍旧可援引其他罪名重新提控她或其他嫌犯。

上诉挑战无罪裁决

阿德丽娜是在2018年2月被发现疑遭雇主虐待,与狗同睡于屋外,她在送院治疗后发现器官衰竭不幸逝世。雇主安碧卡2018年2月21日被控谋杀罪名,并扣留候审。

今年4月的审讯期间,控方向法院申请裁定 “免除控罪,但不等于无罪”(DNAA);同时,辩方律师安巴南登(Anbananthan Yathiraju)则以安碧卡年老体衰为由,要求法官裁决无罪释放。

最终,法院在4月19日裁定无罪释放安碧卡。《自由今日大马》此前曾引述安巴南登指出,辩方律师接获总检察署通知,表明不会继续针对此案采取行动。

不过,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随后接受《当今大马》询问时则给出完全不同的说法。他当时透露,控方以将此案上诉至上诉庭。 此上诉案将在7月12日进行案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