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受贿案今日开审,前司机聂雅哈亚告诉法庭,东姑安南曾叫他把200万令吉支票存入银行。

不过,聂雅哈亚(Nik Yahaya Nik Mustapha)供称,他无法记起是否曾协助东姑安南存入其他支票。

根据他念出的书面证词,2016年6月14日,东姑安南在办公室,交给他一张价值200万令吉的支票。

同日,他亲自在支票背后,填上Tadmansori公司的银行账号,以及他个人的手机号码后,就把支票存入银行。

聂雅哈亚曾担任东姑安南的司机和保镖长达24年,直至2018年6月。

东姑安南是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而其3名儿子也是公司股东。

赞姑南大方爱帮人

较后,聂雅哈亚接受东姑安南律师陈福泉的交叉盘问时,形容东姑安南是个大方的人。

不过,他说,记不起是否曾帮助东姑安南兑现其他支票。

陈福泉:东姑安南是否喜欢帮助别人?

聂雅哈亚:是的,我同意。

陈福泉:他经常给现金帮人?

聂雅哈亚:是的,我同意。

陈福泉:作为他的司机和保镖,他是否曾叫你帮他存入其他支票?

聂雅哈亚:我不记得了。

陈福泉:一般而言,不指特定事件,你的雇主叫你帮他兑现支票是否是正常不过的事?

聂雅哈亚:我不记得了。

称记不起何时兑现

聂雅哈亚续称,他无法记起那张支票何时兑现,只记得是在2016年7月14日存入,因为日期就写在支票上。

东姑安南是于去年11月被控以公务人员身份,收取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老板蔡景康(Chai Kin Kong)所发出的200万令吉支票,以批准6家公司的多发展计划,进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在《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底下,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高达两年的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检方,东姑安南被控利用本身的公司,向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老板蔡景康,收取200万令吉的贿赂,充作2016年双补选的银弹。

案发时间落在2016年6月,当时雪兰莪大港与霹雳江沙正在举行同步的双补选。

蔡景康本人和Aset Kayamas底下的多家子公司,涉嫌与东姑安南任职直区部长期间有合作关系。

吉隆坡高庭明日将继续审讯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