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起诉前首相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藐视法庭案今日下判,法官裁决藐视法庭罪名不成立。

法官法官费鲁斯(Mohd Firuz Jaffril)也谕令,赔偿沙菲宜3万令吉堂费。

沙菲宜的代表律师原本要求15万令吉赔偿,但总检察署表示,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只是在执行任务,以捍卫司法体系的名声。

法官在考虑政府目前的财务困境后,裁决总检察署需赔偿3万令吉。

法官的判词也指出,被控藐视法庭的一方,必须清楚知道到底是被提控什么罪名。

他表示,有关沙菲宜藐视法庭的指控并不够明确。

声称若没干预即可胜诉

今年1月28日,纳吉被控在2014年7月8日,通过三个不同银行户口,接获三笔总共4700万令吉的非法收益,进而在《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TF)第4(1)(a)条文下,被控3项洗钱罪。

2月7日,由于总检察署有意将纳吉三项洗钱控罪与其他案件同审,因此暂撤销三项洗钱控罪。吉隆坡高庭当天宣判,纳吉获得撤控,但不等于无罪。

“沙菲宜:这是完全疯了”的视频显示,沙菲宜在法庭宣判后表示,有信心可以在其他的控罪中胜诉。

“……我们认为,我们的案件有赢面。如果你不去骚扰法官,不要影响法官,如果法官直截了当,若证人没被指导和捏造证据,我们应该可以胜诉。好吗?”

“那将令你们惊讶。我的意见是,我们应该胜诉。好吗?好吧。”

汤米汤姆斯是针对沙菲宜在《KiniTV》题为“沙菲宜:这是完全疯了”(Shafee: This is completely bonkers)的视频中发表的言论,起诉后者藐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