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大马》揭露,政府放弃修法纳入反招聘歧视条文后,人力资源部回应说,这种说法“言之过早”,同时敦促外界静待内阁议决,无随意揣测。

人力资源部今日晚上发文告指出,内阁正式议决之前,这项《1955年雇佣法令》中保护求职者免受歧视新法条,不能被说成是“已决定”移除。

“说已经决定要移除《1955年雇佣法令》草案的反招聘歧视条文,乃是言之过早(premature)。部门目前仍在与利益关系者讨论。”

“《当今大马》应该知道,在内阁正式针对此事议决前,我们并没有也不会做出任何决定。”

“部门于2018年9月善意在网路上公开草案以示透明,惟很不幸地,有人利用它来过早做出‘决定’。”

尊重MEF与MTUC意见

此外,人力资源部也强调,该部门在立法及修订法律前,必会密切地与全国劳工顾问委员会(NLAC)合作。

“人力资源部尊重这些利益关系者,尊重他们带到会议中的意见及共识,因为他们代表了雇主和雇员的更大声音。我们促请所有人等待内阁决议,勿随意揣测。”

全国劳工顾问委员会是由全国职工总会(MTUC)、大马雇主联合会(MEF)及人力资源部代表所组成。

反招聘歧视新规触礁?

根据人力资源部于2018年9月发布的公告,《雇员法令》修正草案显示,政府拟在法令中修订超过50处,其中包括新增第1A章节规范招聘事宜。

这个新章节包括一项条文,规定雇主不可因性别、宗教、宗族、身心障碍、语言、婚姻状态或怀孕等因素,歧视任何求职者。

若当局接获任何雇主歧视行为之投报,必须展开调查。此外,雇主若无法配合当局指示,则属违法有罪。

人力资源部长古拉曾在今年8月透露,此草案完成公共咨询环节后,将带入内阁会议寻求通过,最终版的法案预计今年10月正式提呈国会。

大马雇主联合会(MEF)执行总监山苏丁巴丹(Shamsuddin Bardan)此前接受《当今大马》询问时证实,他们反对在《雇佣法令》规范招聘事务,而人力资源部随后已撤除。 

人权委会等表达不满

另外,针对反招聘歧视条文搁浅的消息,大马人权委员会及多个公民团体今日皆表达不满。

人权委员会发文告表示,“政府撤除原拟定的反歧视条文,就像是允许歧视继续发生之举”。

该会也敦促政府维持原有的修法草案,而非只是将反歧视要求列入指南(regulation),保护求职者免遭歧视。

“我们认为,政府应修复保障求职者,以符合《联邦宪法》第8(2)条文、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及《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的标准。”

穆斯林妇女仍受歧视

与此同时,伊斯兰姐妹会(SIS)通讯主任玛吉达(Majidah Hashim)发文告指出,穆斯林女性遭遇求职歧视的案例层出不穷,政府应该立法杜绝歧视。

“那些选择佩戴头巾的女性经常面临歧视,尤其是在医疗体系之中。这种情况令人无法接受,必须立即停止。”

“欠缺反歧视的法律条文,让雇主在招聘阶段掌握权力优势。若移除法案中的招聘相关条文,则成千上万的求职者就只能任雇主宰割,滥用这张‘歧视许可证’。”

玛吉达也强调,《雇佣法令》可纳入“招聘”(pre-employment)章节,其中包括反歧视条文。

她呼吁人力资源部优先看到当前的歧视问题,在追求经济发展之时,也缔造包容和多元的环境。

孕妇应征时亦受歧视

健康与卫生倡导组织盖伦中心(Galen Centre)执行长阿兹鲁(Azrul Mohd Khalib )也发文告称,政府若移除反歧视条文,则青年及妇女求职者可能更容易遭遇不公对待。

有鉴于此,阿兹鲁敦促妇女、家庭及社区发展部,以及青年及体育部关注此法案的进展。

“若无法杜绝针对女性、婚姻情况及怀孕的招聘歧视,那么这对年轻女性可能非常不利。”

“孕妇及年轻妈妈面对的歧视,真实地发生在我们周围。许多雇主还是认为,女人应该在应征期间说明自己有无怀孕。”

他续称,雇主经常因为女性有计划怀孕,或是正在怀孕,而剥夺她们原本有资格获得的工作机会。

他也批评,大马雇主联合会缺乏远见,反之,在马来西亚转型迈向高收入国家时,雇主应该懂得改变,不要继续巩固恶性的社会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