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鲁离开一马公司前,月薪近十万外加津贴花红
一马公司前任执行长沙鲁哈米今日在庭上供称,当他在2013年离职时,每月领取的薪水高达9万9000令吉。
沙鲁哈米表示,当他在2009年加入公司时,公司还是叫做登嘉楼投资机构(TIA),而他当时的月薪是8万令吉。
之后,他获得加薪,直到离职时达到9万9000令吉的月薪。
一马公司前任执行长沙鲁哈米今日在庭上供称,当他在2013年离职时,每月领取的薪水高达9万9000令吉。
沙鲁哈米表示,当他在2009年加入公司时,公司还是叫做登嘉楼投资机构(TIA),而他当时的月薪是8万令吉。
之后,他获得加薪,直到离职时达到9万9000令吉的月薪。
董事津贴每年近18万
此外,身为公司董事的他,也获得每年17万9000令吉的董事津贴。
他补充,每出席一次董事会议,他还可获得1500令吉的津贴。
他以控方证人身份,在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案出庭,接受主控官哥巴斯里南的盘问。
根据沙鲁,初加入一马公司(当时是登州投资机构)时,其薪水是由董事局所决定,而当时的董事主席是巴吉沙烈(Mohd Bakke Salleh)。
巴吉沙烈目前是联邦土地发展局主席。
哥巴斯里南:你是否有参与(薪水)决策?
沙鲁:没有。
哥巴斯里南:你是否有加薪?
沙鲁:是的。在一马公司,人事部每年都会请外面的顾问来决定市场加薪幅度。我也跟其他职员一样,获得加薪。
哥巴斯里南:加薪多少?
沙鲁:我不记得了,每年都不同。但我最后在一马公司领取的薪水是9万9000令吉。
哥巴斯里南接着询问,9万9000令吉是沙鲁缴税前或缴税后的薪水。
沙鲁则答说,那是缴税前的薪水。
这时,哥巴斯里南开玩笑称入错行,引来法庭内一阵哄堂。
有次获得18个月花红
沙鲁也提到,除了月薪与津贴,他还获得花红,其中一次获得18个月的花红,达到140万令吉。
沙鲁获得18个月花红时,领取的是8万令吉月薪。
不过,他不记得当时是2011或2012财政年。
根据沙鲁,一马公司案通缉犯刘特佐当时告诉他,由于纳吉满意其表现,才向他发出18个月花红。
沙鲁称,他当时与纳吉通电,对方想要知道一马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办得如何。
他续说,数天后,刘特佐即向他转述,纳吉满意其表现。
“有趣的是,数天后,刘特佐告诉我,他跟纳吉谈过,而对方告诉他最近跟我谈过电话。若我没记错的话,他(刘特佐)说‘老板满意’与‘沙鲁表现一流’。”、
书面证词多达270页
沙鲁是控方第9名证人。他在2009年至2013年期间担任一马公司执行长。他的书面证词总共有270页。
去年9月20日,纳吉在一马公司资金案下,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则是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非法收益。
纳吉面对4项滥权贪腐控罪,涉嫌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收取总额22亿8293万7678令吉41仙的资金,但这些钱疑似源自一马公司。
余下的21项控罪则是洗钱控罪,涉嫌接收、使用与归还20亿8147万令吉来自Tanore金融公司的非法收益,即所谓的捐款。
吉隆坡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Collin Lawrence Sequerah)负责审理此案。本案主控官是总检察署外聘的前联邦法院法官哥巴斯里南(Gopal Sri Ram),而辩方首席律师则是资深律师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
截至今年2月8日为止,纳吉总共被控42条罪。他全不认罪,并坚持自己清白无辜。
此前,SRC国际公司汇款案完成58天审讯的提控环节,并将在11月11日裁定是否表面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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