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SRC资金汇入账户,纳吉称“疯了才会批准”
前首相纳吉供称,丝毫不知SRC国际公司资金流入其银行账户一事,并称除非是“精神失常”,才会主动批准该汇款。
“如果我知道这笔钱是来自SRC,我不会接受。”
前首相纳吉供称,丝毫不知SRC国际公司资金流入其银行账户一事,并称除非是“精神失常”,才会主动批准该汇款。
“如果我知道这笔钱是来自SRC,我不会接受。”
“以整个情况来看,这完全讲不通(tidak masuk akal)。我唯有精神失常(tidak waras)了,才会同意及主动接受一家财长机构属下公司的资金汇入我的私人银行账户。”
“SRC的资金是需要偿还的贷款。说我同意取用借来的资金是不合常理的。”
账户由两个人管理
吉隆坡高庭今天续审SRC国际公司汇款案,被告抗辩环节进入第3天。
纳吉坚称,其银行账户是由时任机要秘书阿兹林(Azlin Alias)和前SRC国际公司执行长聂菲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下图)管理。

阿兹林已在2015年直升机空难中去世。聂菲沙则被大马警方通缉,不知去向。
纳吉表示,不知户口汇入资金的来源。
“我不曾收到通知,涉及SRC国际公司的资金曾通过布特拉首要建筑私人有限公司(Putra Perdana Construction)和百美建筑私人有限公司(Permai Binaraya),汇入我的银行账户。”
他是接受辩方律师拉末(Rahmat Hazlan)要求解释,AmBank公关部经理余金萍(Joanna Yu Ging Ping)供称,SRC国际公司的2700万令吉最终汇入其尾号为“880”的账户时,如此表示。
该资金之后转至纳吉另外两个尾号为“906”和“898”的账户,而那两个账户是纳吉用来发支票的账户。
审讯时才获知此事
尽管如此,纳吉表示,只在审讯期间才获知此事。
“辩方律师从我(案件)审讯取得口供时,才揭露此情况。”
“我通过898和906账户发出支票而动用那些资金时,是相信那些资金是依法提供给我,以便充作企业社会责任用途。”
“我再次强调,我完全不晓得那些资金真正源自SRC,也没参与转移SRC账户中的资金。”
没指示汇款至账户
纳吉也否认知悉SRC资金流入其账户,或在转账过程中扮演角色。
他声称,没在2014年指示将3200万令吉汇款至其尾号为“906”和“898”的账户。
“我无法解释转移这些资金的指示。我完全不知道SRC资金转到IPSB再流入我账户一事。”
“我是大约在2015年7月,从《砂拉越报告》耸人听闻的报道才知道交易的细节。”
他也表示,不曾动用该笔资金,而该转账经由操纵和伪造文件完成,最终是图利
第三方。
SRC案中,纳吉被控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承审法官为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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