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日前到清真寺发毒誓,指不曾下令杀害蒙古女郎阿旦杜亚。直辖区宗教局(Jawi)局警告,若有人为了个人和政治利益滥用清真寺,则当局有权对付他们。

直辖区宗教局局长莫哈末阿吉(Mohd Ajib Ismail)今天发表文告指出,直辖区内的清真寺管理,皆受《1993年伊斯兰法律行政(联邦直辖区)法令》所约束。

“因此,本局提醒,任何违法者都会受到对付,并建议各方,无论政治或意识形态为何,时时谨记清真寺是维护穆斯林福利的机构。”

更适合在法庭发誓

另一方面,直辖区宗教司祖基菲里(Zulkifli Mohamad )今天也发表称,直辖区宗教局今天到访,以了解“互发毒誓”(Mubahalah)一事。

 他解释,若案件已在法庭审理中,则‘互发毒誓’就不是一项必要条件。

“根据伊斯兰法原则,只有在伊斯兰法官(Qadhi)或法官的要求下,誓言才算数。”

“这(纳吉发誓)是在提控、证据呈堂,(法官)听取证人证词后才进行的。”

祖基菲里说,由于现在是由法庭处理法律问题,因此,若有必要,纳吉更适合在法庭宣誓。

宗教局执法禁宣誓

祖基菲里也声称,伊斯兰法中不存在单方发誓,除非案件涉及“li'an”,即丈夫发誓指妻子犯通奸罪。

至于“互相发毒誓”(Mabahalah)则不在伊斯兰法中,反之,它是一种涉及辩论,以便支持真理,拒绝谬论的发誓类别。

此外,祖基菲里表示,直辖区宗教局应执法,禁止任何涉及公众利益或审理中案件的人士执行宣誓或单方宣誓等仪式,以防止任何一方操纵清真寺。

他也披露,当局近期內会刊登系列文章,以进一步解释“互发毒誓”等相关事宜。

纳吉到清真寺发誓

昨天,伊斯兰宗教师旺吉也撰文指出,纳吉的发誓不符合原有的宗教意涵,也不足以证明什么,纯属为了提高政治形象。

 他强调,刑事案件仍需经过司法审讯来定夺是否有罪。

蒙女案死囚阿兹拉最近向联邦法院入禀司法审核,并附上一份法定声明。阿兹拉在这份法定声明惊人地揭露,纳吉是谋害阿旦杜亚的幕后指使者。他虽承认杀害阿旦杜亚,惟他强调自己仅是按照指令行事,并无任何杀人动机。

纳吉已否认指示杀人,也多次宣称不认识阿旦杜亚。纳吉更质疑,这是希盟政府与阿兹拉的联手诬陷。他在12月20日在吉隆坡甘榜峇鲁清真寺发誓,数百人挤进清真寺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