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禁保释规定违宪,高庭将审淡虎案被告申请
刊载: Jan 24, 2020 11:29 AM
吉隆坡高庭法官阿末沙里尔认同另一高庭法官纳兹兰的裁决,指国安法令禁止保释的规定违宪。
他认为,涉嫌恐怖主义的国安法令扣留者仍然有权申请保释。
吉隆坡高庭法官阿末沙里尔认同另一高庭法官纳兹兰的裁决,指国安法令禁止保释的规定违宪。
他认为,涉嫌恐怖主义的国安法令扣留者仍然有权申请保释。
法官阿末沙里尔(Ahmad Shahrir Mohd Salleh)今天审理牙力州议员沙米(G Saminathan)的淡米尔之虎案时,同意考虑沙末的保释申请。
沙米纳丹(G. Saminathan)也是马六甲行政议员。他因为卷入淡米尔之虎案件,而在去年11月与其他的11嫌犯分别被控。
认同纳兹兰裁定
沙末否认有罪,惟法庭不允准他保释。
去年11月,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裁决,国安法令禁止保释的规定,即法令第13条文违反宪法。
他裁定,此条文因篡夺法庭批准保释的权利而无效。
国安法令第13条文阐明,禁止法庭允准恐怖主义嫌犯获得保释。
不过,纳兹兰当时裁定,这项规定违反司法、立法和行政三权分立原则。纳兹兰也谕令地庭审理沙米纳丹的保释申请。案件随后移至高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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