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执行长职牵扯政治,哈金称下属都不肯接任
吉隆坡高庭今天续审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案。前一马公司执行长哈金供称,一马公司执行长的职位会扯上政治元素,以致其下属都不愿意接任。
哈金(Mohd Hazem Abd Rahman)是控方第10名证人。
他是阐述自己2015年1月辞去一马公司执行长前的状况时,如此披露。
下午3点38分更新
吉隆坡高庭今天续审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案。前一马公司执行长哈金供称,一马公司执行长的职位会扯上政治元素,以致其下属都不愿意接任。
哈金(Mohd Hazem Abd Rahman)是控方第10名证人。
他是阐述自己2015年1月辞去一马公司执行长前的状况时,如此披露。
他从2013年3月开始担任一马公司执行长至2015年1月。
向刘特佐提出要辞职
哈金向法庭供称,他于2014年10月从沙地阿拉伯麦加朝圣回国后,已告知一马案通缉犯刘特佐和纳吉的时任助理阿兹林(Azlin Alias),他希望辞职的念头。
“我要阿兹林转告刘特佐,寻找其他人选取代我。但我旗下的所有官员都不想接过棒子,因为执行长的职位扯上政治元素(exposed to political elements)。”
他是在即将念完110页的书面证词前,透露此事。
不过,哈金未详细说明,所谓“扯上政治元素”是什么意思。
供称未获一马公司钱
在副检察司慕斯达法(Mohamad Mustaffa P Kunyalam)诘问结束前,哈金供称,他在担任执行长时,没有从一马公司的贷款或债券获得一分钱。
慕斯达法:你在担任一马公司的执行长期间,是否曾从一马公司的贷款或债券获得一分钱?
哈金:不,我不曾。
慕斯达法:你是否曾和刘特佐共谋欺骗一马公司?
哈金:不,我不曾。
因负面报道无法上市

审讯时,哈金表示,一马发展能源集团(1MDB Energy Group)在马来西亚股票交易所(Bursa Malaysia)的首轮公开募股(IPO)并不成功,是由于媒体有许多针对该基金的负面报道。
“大部分大众媒体和商业出版物例如《The Edge》、《Kinibiz》针对一马公司有许多负面印象,最终导致投资者对一马公司的首轮公开募股持有负面印象。”
哈金供称,导致一马发展能源集团无法受列大马股票交易所的其他因素包括,首轮公开募股的主要投资者如雇员公积金局(EPF)并不支持此事,以及一马公司由于在2012年收购电力供应公司丹绒能源公司,仍有25亿令吉债务。
控方结束诘问后,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简短地盘问,哈金的学历和他在2012年8月加入一马公司前的工作资历。
沙菲宜随后告诉法庭,辩方将在下次审讯交叉盘问哈金。
去年10月7日,哈金的继任者沙鲁(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上图)曾供称,2015年在野党的抨击导致媒体的负面报道,使到一马发展能源集团无法公开上市。
承审本案的法庭为吉隆坡高庭法官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案件将在10月5日继审。
2018年9月20日,纳吉在一马公司资金案下,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则是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非法收益。
纳吉当时是大马首相,也身兼财政部长,而其掌管的财长机构全权拥有一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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