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半岛野生动物与国家公园局强调,当局不需要庭令,也能取缔彭亨长臂猿保育中心。

野生动物局是在去年12月29至31日期间,三度取缔彭亨长臂猿保育中心,总共带走6只长臂猿。

野生动物局昨天发文告说,根据2010年野生动物保育法令,即使没有庭令,它也能取缔长臂猿保育中心。

否认伤害长臂猿

它也强调,在取缔过程中,6只长臂猿都没有受伤或死亡。

“野生动物局去年12月29至31日,在劳勿的甘榜乌鲁双溪取缔行动中,取回6只长臂猿。”

“我们是采用诱饵方式,促使长臂猿从住笼走向另一个笼子,再通过滑索把笼子运到河的对岸,之后送进车子。”

它强调,在过程中,官员并没使用镇静剂。

根据野生动物局,所有长臂猿都安然无事,目前正在霹雳宋溪的国家野生动物拯救中心。

“目前,所有长臂猿正在兽医的观察下,隔离30天。”

“我们发现这些长臂猿已受到驯服,并不害怕人类。我们会重新野化它们,之后再把它们放归自然栖息地。”

野生动物局续称,在取缔之前,这些长臂猿出现异常行为。

官司引取缔行动

彭亨的长臂猿保育中心是专为长臂猿而设的设施,也是全国唯一的野生动物庇护所。该中心的主要工作是解救长臂猿于圈养,协助它们回归野外。

该中心创办人玛丽雅妮(Mariani Ramli)曾在野生动物局担任管理员,2016年她遭野生动物局解雇。玛丽雅妮随后带走任职期间看管的6只长臂猿。

双方因此卷入官司。起初玛丽雅妮在高庭胜诉,但随后上诉庭在2020年11月判玛丽雅妮败诉。玛丽雅妮目前正在入禀联邦法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