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入禀法庭上诉,挑战“阿拉”字眼案判决
高庭日前裁定基督徒可以使用“阿拉”字眼,而引起争议。如今,政府已向上诉庭提出上诉,挑战有关判决。
律政司阿都拉萨慕沙(Abdul Razak Musa)今天受询时证实,已经向法庭入禀上诉。
来自总检察署的阿都拉萨慕沙是部长和马来西亚政府的代表。
下午5点52分更新
高庭日前裁定基督徒可以使用“阿拉”字眼,而引起争议。如今,政府已向上诉庭提出上诉,挑战有关判决。
律政司阿都拉萨慕沙(Abdul Razak Musa)今天受询时证实,已经向法庭入禀上诉。
来自总检察署的阿都拉萨慕沙是部长和马来西亚政府的代表。
根据媒体获得的上诉文件副本,二造是今天入禀该项上诉。
该法庭文件注明,“上诉方一一内政部长和马来西亚政府不满法官诺比阿里芬3月10日在吉隆坡高庭的判决,因此针对整项裁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巫伊两党组成的国谐曾在法庭下判后呼吁政府上诉,把此案带上上诉庭。内政部长韩沙再努丁则说,内政部将在获得书面判决后,才决定后续的法律行动。
虽然,巫统最高理事拉兹兰一度声称,穆斯林可能会上街抗议高庭的“阿拉”字眼案裁决,唯全国总警长阿都哈密警告,警方势必严厉对付这些示威者。
取回光碟仍持续诉讼
3月10日,吉隆坡高庭裁决,内政部于1986年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是错误的做法。
高庭法官诺比阿里芬(Nor Bee Ariffin)也裁决,砂拉越马兰诺(Melanau)基督教徒有权在宗教和教育课题上使用“阿拉”(Allah)字眼。
本案由砂拉越马兰诺基督教徒吉尔艾琳(Jill Ireland)挑起,她2008年11月5日从印尼雅加达乘搭飞机返国,抵达吉隆坡廉价机场终站时,海关没收其行李中的8张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教材光碟。
内政部较后解释,这些含有“阿拉”字眼光碟威胁国家安全、使用查禁的字眼,以及违反伊教发展局(JAKIM)指南,因此加以没收。
吉尔艾琳遂在2010年兴讼,挑战政府这次的没收决定。她后来从上诉庭取得庭令,迫使政府于2015年归还被没收的光碟,但她依然持续诉讼,争取法庭厘清“阿拉”字眼禁令的问题。
部长(未提及名字)和政府是吉尔艾琳在诉讼案中的两个答辩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