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昨天裁定土著基督徒可用“阿拉”字眼后,内政部表示,当局将在获得书面判决后,才决定法律上的后续行动。

内政部长韩沙再努丁(Hamzah Zainuddin)今天发文告指出,该部门已获知法庭在3月10日针对“阿拉”字眼等课题的判决。

“针对此,内政部将在获得吉隆坡高庭的书面判决后,才决定法律上的后续行动。”

“因此,我呼吁各界别自行揣测和诠释有关判决。”

他也要求,所有人尊重马来西亚的法律和司法程序。

内政部禁令越权属非法

吉隆坡高庭法官诺比阿里芬(Nor Bee Ariffin)昨日批准吉砂拉越马兰诺人吉尔艾琳(Jill Ireland)的司法复核,裁定政府于1986年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是错误的做法。

她也裁定,砂拉越马兰诺(Melanau)基督教徒有权在宗教和教育课题上使用“阿拉”字眼。

法官表示,由于内政部部长当时并没有根据法令行使权力,因此的行动属于非法,已经超越权限。

巫伊两党组成的国谐昨晚召开会议后,发文告呼吁政府把此案带上上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