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通话为证反揭纳吉操盘,主控官讥“进乌龙球”
上诉庭今天续审前首相纳吉SRC案的上诉。控方今天讥讽纳吉律师团队在辩护时弄巧反拙,“进乌龙球”。
副检察司西谭巴兰今天在控方陈词时表示,纳吉律师把一马公司通缉犯刘特佐及前AmBank公关经理余金萍之间的谈话内容呈堂为证,反而露出纳吉背后操盘的事实。
傍晚6点07分更新
上诉庭今天续审前首相纳吉SRC案的上诉。控方今天讥讽纳吉律师团队在辩护时弄巧反拙,“进乌龙球”。
副检察司西谭巴兰今天在控方陈词时表示,纳吉律师把一马公司通缉犯刘特佐及前AmBank公关经理余金萍之间的谈话内容呈堂为证,反而露出纳吉背后操盘的事实。
SRC公司案在高庭审讯时,纳吉律师团把刘特佐及余金萍透过黑莓手机BBM聊天程序的谈话内容呈堂为证。
不过,西谭巴兰指出,刘特佐及余金萍的谈话,实际上强化了控方的论证。
刘特佐受命于纳吉
西谭巴兰点出,余金萍过去负责管理纳吉在AmBank的账户,而根据她在高庭供证,刘特佐根据纳吉指示行事。
“余金萍及刘特佐的多则BBM谈话内容证明,上诉人(纳吉)了解其个人账户情况及交易内容。”
“他们(辨方律师)声称(控方)移动球门,但在此事上(BBM聊天记录),他们进了自己的乌龙球。”
本案在高庭审讯时,纳吉律师团声称,纳吉当初并不知道汇入其账户的4200万令吉源自SRC公司。
承审本案的上诉庭三司是阿都卡林(Abdul Karim Abdul Jalil)、哈斯扎纳(Has Zanah Mehat)和瓦兹(Vazeer Alam Mydin Meera)。
纳吉在SRC案共面对7项罪名,即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涉嫌款项为4200万令吉。去年7月28日,高庭法官纳兹兰裁决纳吉7宗罪名全部成立,处以监禁合共7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由于监禁刑期可同时执行,这意味着若纳吉上诉失败至多入狱12年。若纳吉缴不出2亿1000万令吉罚款,则以5年监禁取代。
纳吉去年7月30日提出上诉,挑战高庭的SRC国际公司案裁决。纳吉宣称没有获得公平公正的审判。上诉庭批准纳吉的上诉申请。
SRC国际公司原是一马公司子公司,后来转为财长机构全权持有的公司。纳吉除了是时任首相、财政部长,也是SRC公司的名誉顾问以及一马公司的顾问局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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