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甲洞国会选区办公室今天揭露,甲洞各区近来有十来户人家接到吉隆坡市政厅的信函,要求移除门前的拿督公神龛。

根据甲洞国会议员林立迎的政治秘书游佳豪,目前至少两户民宅门前的拿督公神龛已遭到拆除。

其中一户的拿督公神龛,市政厅官员直接拆除充公。

另一户则得以保住神龛,市政厅人员拆除后,交还给这户人家,让他们在自家院子内重新架设。

拆后载走神龛

游佳豪今早偕同两户居民,在甲洞八打灵花园召开记者会,表达不满。

只愿透露姓氏的53岁居民胡女士指出,她是在8月31日收到市政厅的执法通知信,要求她立刻清除屋外的空间。

然而,胡女士家的拿督公神龛是以洋灰固定在住家门前,而当时吉隆坡仍在复苏第一阶段,胡女士难以找到承包商协助移除。

胡女士说,官员在9月7日早上11点45分左右,到她家门前拆除神龛。

“我当时不在家,我的邻居打电话给我说,你的拿督公(神龛)被拆了,放上吉隆坡市政厅的罗里载走了。”

根据胡女士,这个神龛设在屋外已长达14年。

令人出乎意料的是,胡女士说,市政厅官员当天下午4点左右登门向她道歉,并指她可以在家门前置放“可移动式”的神龛。

“我原本的神龛价值500令吉。我跟他说,不必跟我道歉,事情发生了就发生了。”

“……但我问他,是否可以给我白纸黑字说明,我可以放置可移动式神龛,他说不行。”

根据《当今大马》过目的市政厅执法通知函,当局认为,她未经许可下就在公共空间建立“永久结构”的物品,抵触133号法令,即《1974年街道沟渠及建筑法令》的第46条文。

通知信提醒,如果她未能移除有关神龛,则当局有权随时采取行动,并不会负担当事民众的任何损失,甚至可以向民众索取执法费用。

车子更阻交通

另一不愿具名的男性居民则告诉媒体,他分别在8月15日及31日接到执法通知信,要求他移除门前神龛及植物。

由于男子同样无法在期限内找到承包商拆除神龛底座的洋灰,隆市政厅9月7日登门执法时,便在男子的同意下动手拆除其神龛,但让男子搬回家中院子,重新安神。

这名男子也透露,他还有一棵中型盆栽也遭执法当局铲除。

他因而质问,当局的执法标准究竟为何,何以其他邻里种有更高的树,却没有遭到执法。

“如果说我的盆栽妨碍交通视野,这里停放上马路上的车子更加阻碍交通,为何不见当局取缔?”

如此一来,他希望当局执法时,能够顾虑到华裔的文化传统及宗教。

游佳豪较后指出,尽管屋外范围属于公共领域,地方政府有权依法移除放置其中的物品,但他希望市政厅在处理攸关宗教事务时能够更加敏感,并提出明确的规定。

他批评,吉隆坡市政厅的执法标准不透明,没有清楚的指南。

他说,行动党甲洞国会选区办公室接获民众投诉后,目前正协助收到执法通知信的居民上诉,希望市政局能够酌情处理,展延拆除行动。

“市政厅一系列的行动,让许多居民在仓促的时间内接到通知,就得移除神龛。而且,当局似乎没有明确的指南。”

“比如,拆除固定式的神龛后,却说可以放置可移动的神龛。此外,一些盆栽也遭移除。这背后的规定到底是什么?居民也很疑惑,没人知道究竟该怎么做。”

“我们也希望,市政局在处理宗教事务方面能够更加敏感,注意人民对宗教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