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章耀同意诽谤案和解,需付逾7万堂费给林冠英
刊载: Nov 12, 2021 1:59 PM
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担任槟州首长时期,就木蔻山课题起诉前槟州国阵主席邓章耀诽谤,如今双方准备达致和解。
以卡马鲁丁(Kamaludin Md Said)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在线上承审此案时,林冠英代表律师姆雷尼(N Mureli)指出,双方已经准备和解这起诽谤诉讼案,并交回高庭审理。
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担任槟州首长时期,就木蔻山课题起诉前槟州国阵主席邓章耀诽谤,如今双方准备达致和解。
以卡马鲁丁(Kamaludin Md Said)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在线上承审此案时,林冠英代表律师姆雷尼(N Mureli)指出,双方已经准备和解这起诽谤诉讼案,并交回高庭审理。
“我们已经达致和解,我们也为双方起草同意书。”
“我们同意把这个案件交回高庭处理,以撤销此前(在2018年6月29日)的高庭裁决。”
林冠英告邓章耀诽谤
邓章耀代表律师哈巴星(Harpal Singh Grewal)也证实此事。
上诉庭今日也指示邓章耀,支付7万5000令吉堂费给林冠英。
随着双方同意和解此案,槟城高庭将在11月22日为此案进行案件处理。双方也已经同意在槟城高庭和解此案。
2016年12月22日,时任槟州首长林冠英透露,他此前已向邓章耀发出律师信,要求对方举证其否决木蔻山联营献议一事,并为此道歉。否则的话,林冠英将起诉邓章耀诽谤。
林冠英随后在隔年4月,入禀法庭起诉邓章耀,同时一并起诉《星报》。
不过,2018年6月29日,槟城高庭批准邓章耀申请撤回林冠英对他的诽谤诉讼,但林冠英选择带上上诉庭以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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