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夫人罗斯玛否认透过前助理理查曼梳索贿,她辩称,假如真想贪污,她可以直接要求其枕边人这样做,根本不需靠别人。

她今天在吉隆坡高庭为砂校电供计划弊案出庭自辩时驳斥,理查曼梳(Rizal Mansor)指她下令向日拔控股有限公司(Jepak Holdings Sdn Bhd)索取150万令吉和500万令吉回扣的说法。

“我不曾要求,理查代表我去索取150万令吉和500万令吉。”

“(假定)我要,我也绝不会要求他,因为他只是一名职员。”

“假如我要,为何要找理查呢?我和我的丈夫(纳吉)同床共枕,我可以要求他(纳吉)这样做。”

她是接受其辩护律师阿克贝丁(Akberdin Abdul Kader)盘问时,如此表示。

抨理查与总检署串通

罗斯玛接着声称,理查(上图)与总检察署串通,设圈套让她跟罪状扯上关系。

阿克贝丁曾在陈词时指出,理查才是教唆他人与收取贿款的主谋。反观,罗斯玛对此不知情,或未经她的同意。

他当时也表示,控方选择撤除理查的所有罪控,反而将其列为控方污点证人,显示双方达成了某种协议。

本案的承审法官是莫哈末再尼(Mohamed Zaini Mazlan),并将在明年1月10日续审。

今年70岁的罗斯玛,面对1项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2项收贿650万令吉的控状。

第一项是2016年3月至4月期间向日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索贿1亿8750万令吉;第二及第三项则同样向赛迪于2017年9月7日及2016年12月20日,分别再收贿150万令吉及500万令吉。

今年2月18日,吉隆坡高庭裁决,罗斯玛在本案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