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华都牙也县议会澄清,“广告牌需附上爪夷文字”政策旨在鼓励和推广使用爪夷文,不是申请或更新营业执照的必要条件。

华都牙也县议会今日发文告说明,当局是在去年12月30日,通过县议会常月会议批准“在华都牙也县议会范围,在广告牌巩固爪夷文使用的建议书”,并在隔天向所有持有执照者发出相关通知。

“执行这项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在行政范围巩固爪夷文的使用,同时维护爪夷文曾是以前时代通用语的遗产。“

“这项政策没有把广告牌附上爪夷文,当作是发出营业执照的必要条件;反之是鼓励和推广在华都牙也县议会行政范围内多使用爪夷文字。”

华都牙也市议会是在去年12月31日发布的通告,援引县议会的广告条例(Undang-undang Kecil Iklan MDBG)第10(1)(a) 条文,说明今年1月1日起所有商家在申请或更新营业执照时,广告牌需附上爪夷文。

虽然通告没有阐明该条文内容,但经《当今大马》查询,该条文是指:只要持有执照者违反任何该县议会条例或提出的条件,县议会的执照局有权吊销相关执照。

不过,行动党金宝国会议员苏建祥今日较早前批评,若县议会没打算强制落实这项政策,则何必向商家发出通告。

此前媒体报道,马华华都牙也县议员梁智伟已在去年12月30日指出,在马华与国阵的积极阻拦下,广告牌需附上爪夷文的规定,从“强制”改为“鼓励”。

"我们只是鼓励而已"

另一方面,《当今大马》今日中午致电给华都牙也县议会查询时,职员同样说明,广告牌附上爪夷文纯粹只是“鼓励性”政策,若商家不愿在广告牌额外加上爪夷文字眼也没关系。

“我们只是鼓励而已,就看他们要不要加上去(爪夷文)。”

“如果不想加的话,就按照原有程序申请更新执照即可。”

此前,彭亨州政府已在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商店招牌和广告牌须有爪夷字的措施。

根据州政府指南,所有商家,无论新旧招牌都必须附上爪夷文。指南中还要求,爪夷文体积必须大过或与马来文罗马字母一样大。违规者最高罚款为250令吉。

虽然行动党都赖州议员邹宇晖曾在去年7月杪入禀诉讼,寻求司法审核彭亨州政府强制广告牌附上爪夷文的政令,但最终挑战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