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运艺术家法米惹扎最近两次因为作画讥讽时局,遭政府控上法庭。行动党认为,政府这种滥权举动,曝露它背后的不安全感。

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今日发文告,提醒政府善用手上权力来保护公众,而非滥权杜绝批评。

“如此看来,未经选举产生的国阵和国盟政府,实在脆弱和没有安全感,一名插画家就足以让他们倍感威胁,以至于动员政府机器,竭力对付法米惹扎。”

“行动党敦促(警方)撤销这些指控,以表明马来西亚是一个尊重网络自由的国家,政府并不会(对此)予以干预。”

执政时没有对付异议

林冠英本人也曾多次成为法米惹扎讽刺画作的角色。他表示,希盟掌政期间,联邦政府不曾援引《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3)条文对付批评者。

“在希盟执政布城期间,没有人因为批评首相、部长或政党,而在网络法下被控,即便这些批评多么虚假和不公平,包括毫无根据的种族主义和极端主义攻击。就算那些网络恐吓已对希盟部长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但当局始终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既然部长没有诉诸法律,控告法米惹扎诽谤,有关单位为何还要起诉法米惹扎?显然,在一个无视民主,也不顾贪腐的极端主义政权下,民众的批评和言论自由公共空间正在逐渐消失。”

法米惹扎目前因两副讽刺画作,而在《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3)条文下,即不当使用网络设备侮辱他人,分别遭到提控。

第一幅画作模仿某著名快餐店的会员卡,其上画有一名正在喝水的男子肖像,并附上“我是猪部长”的优惠码,而快餐店招牌是“慕尤丁”。

第二幅画作则显示,一双手拿着两罐青色包装的啤酒碰杯,其中一罐印有嘉士伯(Carlsberg)的名字,另一罐则有伊党的标志。

一旦罪成,他将面对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一年,或两者兼施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