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已驳回,土著团结党青年团领袖阿当阿斯慕尼的妻子莉亚娜,针对3项运毒和种植大麻控罪,提呈的陈情书。

此案今日在安邦推事庭过堂,主控官努鲁阿米拉(Nurul Ameera Sam)说,随着被告的陈情书被驳回,因此,被告会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贩毒)下移交高庭面控。

“有鉴于此,我要求定下一个日期,以寻求准许(将莉亚娜和丈夫,即阿当阿斯慕尼的案件移交高庭)。”

承审此案的推事是法拉娜茜哈(Farah Nasihah Anuar),辩方代表律师则是努慕斯塔尼尔(Nur Mustanir Md Nor)。

择定3月11日过堂

另一方面,努慕斯塔尼尔说,据他所知,此案的化验报告已备妥,惟案件尚未移交高庭。

“由于化验报告已完成,我要求定下最后一个过堂日期,以便将案件移交高庭。毕竟,控方寻求把案件移交高庭的准备工作没涉及复杂程序。”

由于阿当阿斯慕尼(Adam Asmuni)的辩护律师今天未克出庭,因此,斯塔尼尔也告诉法庭,他也是阿当的代表律师。

推事庭较后择定案件在3月11日过堂。

阿当没提呈陈情书,仅莉亚娜(Lyiana Roslee)在去年要求撤控。

可判终生监禁或绞刑

现年35岁的莉亚娜及36岁的夫婿阿当,于去年2月16日在安邦推事庭面对3项罪控,但基于案件涉及高庭权限之下的死刑,因此,推事庭未询问他们是否认罪。

第一和第二项控状指出,他们涉嫌于去年1月20日晚上7点30分,在安邦Duta Residensi一间屋子贩运重量估计达1.58公斤的大麻,和7.87公升的大麻液。

他们因而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且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治罪,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判处终生监禁或绞刑;若免于绞刑,则将施予鞭笞不少于15下。

这对夫妻也被控在相同日期、时间和地点疑似种植9棵大麻树,因而抵触相同法令第6B(1)(a)条文,并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判处终生监禁及鞭笞不少于6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