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米已呈陈情书,2宗侮辱案7月和8月开审
社运艺术家法米惹扎已分别针对,发图批评禁酒措施和部长回国缩短隔离的两宗侮辱案,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
法米的律师尤亨德拉(N Yohendra)是今天在案件过堂时,向地庭法官艾德文巴兰佐迪(M.M Edwin Paramjothy )禀告此事。
社运艺术家法米惹扎已分别针对,发图批评禁酒措施和部长回国缩短隔离的两宗侮辱案,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
法米的律师尤亨德拉(N Yohendra)是今天在案件过堂时,向地庭法官艾德文巴兰佐迪(M.M Edwin Paramjothy )禀告此事。
他说,陈情书已在昨日提呈总检察署,副本也已在今天交给控方,并获得娜吉哈法哈娜(Najihah Farhana Che Awang)证实。
6月8日跟进陈情结果
法官今天也择定,先于7月7日和20日聆审法米涉嫌就部长隔离课题发表含侮辱意味贴文的案件,然后8月8日和9日聆审他针对禁售烈酒发表含侮辱意味贴文的案件。
法庭也敲定6月8日过堂,以跟进法米的陈情结果。
法米之后在社交媒体上表示,在一个艺术家和讽刺作家因为他们的作品而遭到审查、逮捕和监禁的国家,有必要不惜一切代价去捍卫这种表达和政治抗议手法。
上述2宗案件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1)(a)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施或网络服务),一旦罪成,最高可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一年,或两者兼施,若重犯,则每日追加罚款1000令吉。
一周内面对两项控罪
今年2月10日,法米在地庭被控通过推特,针对部长出差回国隔离课题发表含侮辱意味贴文,惟他否认有罪。
有关贴图模仿某著名快餐店的会员卡,其上画有一名正在喝水的男子肖像,并附上“我是猪部长”的优惠码,而快餐店招牌是“慕尤丁”。图内文字写道:从外国回来可以获得70%的隔离期折扣。
案发前,时任卫生部长阿汉峇峇宣布把部长外访返国后的隔离期缩短至三天的政策,引起诸多的批评和争议。
2月17日,法米再度在地庭被控在禁售烈酒课题犯下相同罪行,亦不认罪。
他的贴文图案显示,一双手拿着两罐青色包装的啤酒,其中一罐印有嘉士伯(Carlsberg)的名字,另一罐则有伊党的标志。
有关贴文相信是跟数名时任伊党部长和领袖在2020年公开支持,扩大吉隆坡限制售酒令有关。
但贸消部长去年6月4日已澄清,不会在马来西亚实施限行令期间禁止卖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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