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毯商迪巴、其胞弟和他们的公司今日上诉失败,无法恢复他们提告前首相纳吉夫妇和另3人共谋,导致他们蒙受损失所提出的诉讼。

以阿兹扎(Azizah Nawawi)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迪巴(Deepak Jaikishan)、其胞弟拉杰斯(Rajesh Jaikishan)和Radiant Splendor私人有限公司的上诉。

她裁决上述3造所主张的欺诈、共谋、渎职和滥用程序指控未能确立,故应撤销其诉讼。

法庭也谕令这两兄弟和其公司支付合共8万令吉的堂费。

另两名法官是南达巴兰(S. Nantha Balan)和史美珍(See Mee Chun)。

迪巴、拉杰斯和Radiant Splendor的代表律师是桑森德(V. Sham Sunder )。他们要求恢复诉讼及将之发还高庭审理。

高庭两年前撤销诉讼

高庭是在2020年1月13日撤销他们的诉讼。

法官阿芝玛(Azimah Omar)当时批准纳吉、罗斯玛、前朝圣基金局主席阿都阿兹、纳吉胞弟阿末佐哈里(Ahmad Johari Razak),以及纳吉前首席机要秘书苏克里(Shukry Mohd Salleh)的撤诉申请。

迪巴等三造是在2018年9月兴讼,声称纳吉、罗斯玛、阿都阿兹、阿末佐哈里和苏克里共谋侵权、欺诈、渎职和滥用程序,以及要求一般赔偿。

他们指出,在苏克里的指示下,他们与人民合作银行签署一份志期2008年7月24日的协议,以放弃他们在Palazzio公寓B塔80间单位的绝对权利,作为交换,他们将得到高达1亿9888万8750令吉的融资便利。

迪巴说,此举是为阻止他在蒙古女郎阿旦杜亚命案的一宗民事诉讼中供证。

无法证明乃纳吉夫妇代理人

阿兹扎在线上庭审续说,没有证据显示上诉方是纳吉夫妇的代理人,也没有详情可证明,纳吉夫妇从有关产权安排中受益。

她提到,阿都阿兹、阿末佐哈里和苏克里也与共谋侵权、欺诈、渎职和滥用程序指控,沾不上边。

桑森德、纳吉和罗斯玛的代表律师是大卫马休(David Matthews);而阿末哈佐哈里、阿都阿兹和苏克里各自的代表律师则是迪涅斯(Dhinesh Bhaskaran )、博雷斯(Porres Royan)和法拉(Farah Shuhadah Razali )。

所有答辩方的律师指出,这项上诉应当驳回,因为诉方向他们当事人所提出的诉讼难以为继。

桑森德指出,其当事人是纳吉和罗斯玛的代理人,并表示此案所涉及的课题必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