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点21分更新

前首相纳吉夫人罗斯玛的砂校电供弊案审讯多年,如今吉隆坡高庭择定7月7。届时,将会揭晓自2018年起挨控至今的罗斯玛究竟会无罪释放或罪名成立。

《马新社》报道,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是在本案今日过堂时,择定上述的日期。

“我们来到了本案的尾声,现在是时候结束旅程。我建议今日起的两个月时间准备,以在我于7月7日宣判时,可提出完整的书面判词。“

“我会在早上9点宣判。”

现年70岁的罗斯玛今天身穿黄色马来装出庭。

控方呈二最新判例

较早前,首席主控官哥巴斯里南提呈两项最新附加判例。

但罗斯玛的律师阿克伯丁说,今日才收到上述判例,因此要求更多时间答复。

法官批准给予辩方他们所需的时间,并告知他们以书面陈词的方式答复。

“不必担心,我一定会细读陈词。我已至少看过你们之前提呈的陈词一遍,我会再看一遍。我向你们保证,你们会有最后的发言权。”

辩方在传召两名证人,分别是罗斯玛和前大马第一夫人办公室(FLOM)前协调员西迪阿兹莎(Siti Azizah Sheikh Abod)后,于今年2月23日宣布结案。

二证人备受瞩目

在历经多年的诉讼中,罗斯玛前助理理查曼梳(Rizal Mansor)和前教育部长马哈基尔(Mahdzir Khalid)是备受瞩目的控方证人。

理查在2020年9月供称,日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2016年12月20日从马来亚银行提领500万令吉现金,放在两大袋里,准备到前首相纳吉官邸,交付罗斯玛。

他说,过程中,他找来警官随车充当保镖,但不敢让对方知道详情。

这笔巨款都兑现为100令吉现钞,装在透明塑料袋里,然后装进两个黑色行李袋,各250万令吉。

另一方面,马哈基尔涉嫌下令教育部官员修改发给日拔公司的授权书,以删除当中的“第11条文”。

授权书内的“第11条文”,是说明政府有权终止日拔公司的合约。

辩方抨击恶意提控

不过,罗斯玛代表律师指控,理查才是这起贪污案的真正主谋,但控方存有恶意,选择性提控罗斯玛。

期间,辩方曾在抗辩阶段传召西迪阿兹莎。西迪阿兹莎否认罗斯玛为人专横跋扈,并称赞对方能干又亲力亲为。

去年2月18日,法官再尼宣判,罗斯玛在砂校电供计划弊案中,三项受贿罪的表面罪名全部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罗斯玛的三项控罪包括在2016和2017年间,向日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索贿1亿8750万令吉和分别收贿150万令吉及500万令吉,以帮助后者取得价值12亿5000万令吉的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混合电供计划。

一旦罪名成立,罗斯玛可能获判最高监禁20年,或5倍贿金的罚款。罗斯玛一度申请撤案,但以失败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