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案续审。德意志银行(DBMB)前高层今天向高庭供称,由于纳吉赶着公布一马公司与沙地石油国际公司的联营计划,因此该银行曾被施压加速10亿美元的汇款。

德意志银行前董事经理(全球市场企业销售主管)何叶婉(Jackqueline Ho Yek Wan,译音)指出,时任一马公司执行董事唐敬志(Casey Tang)要求银行尽快转账,因为那是一笔政府与政府之间的汇款。

“他持续施压德意志银行,要德意志银行加快汇款程序,因为时任首相纳吉想针对一马公司和沙地石油国际公司(PetroSaudi International,简称PSI)的联营计划发表声明。”

“因此,我们受促加速汇款10亿美元去两个账户。”

“10亿美元是分两笔汇出。第一笔是汇款3亿美元给账号为7619400的摩根大通(JP Morgan SA)账户,第二笔是汇款7亿美元给账号为11116073的顾资银行(RBS Coutts)账户。两笔汇款分别是在2009年9月30日,下午3点14分和3点21分。”

发现收款者是Good Star

何叶婉是本案第30名控方证人。她供称,账号为7619400的账户是一马公司与沙地石油国际公司,至于账号为11116073的账户则是通缉犯刘特佐(上图)拥有的Good Star Limited。

她说,汇款几天后,德意志银行才发现收到7亿美元的账户其实是Good Star Limited,而不是一马公司在汇款当天所指的沙地石油国际公司。

她继称,德意志银行当时向一马公司查询,但该公司时任执行长沙鲁(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确认,Good Star Limited是沙地石油国际公司的子公司。

当纳吉律师万艾祖丁(Wan Aizuddin Wan Mohammed)询及纳吉的文告时,何叶婉说,唐敬志曾到德意志银行办公室,要求他们快速在下午4点前转账,因为纳吉即将公布有关消息。

万艾祖丁:唐敬志的言论促使你尽快转账?

何叶婉:我不认为……我想,是又不是。不管怎样,我们都会在当天办到,但需要排队。针对10亿美元的转账,我们可能会在下午5点或6点左右完成。但由于他要在4点前过账,我必须要求部门优先处理这项汇款。

当询及如果唐敬志没提到首相要发表声明,银行会否延后到隔天才转账,何叶婉说,银行肯定不会拖到隔天,因为一马公司已经通过唐敬志下达严格的指令,要求在9月30日当天汇款,因此银行没理由会拖延。

询及她在阅读新闻及有关当局在调查期间提供暗示后,是否认为10亿令吉属于一笔真正的投资,她说,“我想,根据(我获得的)提示和暗示,这基本上是一场欺诈。”

发现收款者是Good Star

当问及她是否知道,纳吉与一马公司的关联,她指出,他们当时被告知那是政府与政府之间的重要汇款,而银行以为一马公司就像国库控股(Khazanah Nasional)。

“从这个角度来看,既然它是财政部所拥有,而纳吉是财政部长,所以他要针对一项大型投资发表声明,是很自然的事。”

纳吉在一马公司案下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罪名则是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非法收益。

本案将于明日续审。承审法官为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